林丹汗遗都
蒙古察哈部首领林丹汗居住地之一。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林丹汗嗣汗位后修建。位于阿巴哈日山阳坡(在阿鲁科尔沁旗罕苏木境内的白城)。由内外城组成。外城南北宽500米,东西长980米。内城四面各长250米,内城墙址高丈余,南门有瓮城,东面有大门。内城中心以北建有宫殿,为绿色琉璃瓦建筑。现仅存遗址。
蒙古察哈部首领林丹汗居住地之一。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林丹汗嗣汗位后修建。位于阿巴哈日山阳坡(在阿鲁科尔沁旗罕苏木境内的白城)。由内外城组成。外城南北宽500米,东西长980米。内城四面各长250米,内城墙址高丈余,南门有瓮城,东面有大门。内城中心以北建有宫殿,为绿色琉璃瓦建筑。现仅存遗址。
苗族节日。盛行于贵州东南部。每年农历正月或二、三月择日举行。行期3—5日。日期由各寨自行决定。届时未婚或※不落夫家之男女青年及群众成群结队,身着盛装参加盛会,跳芦笙舞。已生育之少妇不能参加跳舞,只能在
北魏世祖太武帝拓跋焘年号。440一451年,凡12年。
彝族叙事长诗。流传于云南弥勒、路南彝族自治县、宜良、昆明市等地撒尼泼(彝族一支)民间。主要内容是讲述一位聪明美丽的姑娘阿诗玛,与胞兄阿黑一起反抗封建统治阶级强迫婚姻,经过尖锐曲折的斗争,最后取得胜利的
白族传统歌舞集会。白族称“观三南”。每年夏历四月二十三至二十五日,以村为单位组成数十人乃至上百人的歌舞队伍。两前导手执杨柳枝和牦牛尾或花手巾,即兴而歌,其后紧随乐队,唱队,舞队,沿着洱海边的村寨载歌载
?—1855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费莫氏。字豹人,号露轩。副都统富兆子。嘉庆进士。历任侍郎、护军统领、总管内务府大臣。道光二十一年(1841),英军侵浙江,陷定海、镇海及宁波。受命为参赞大臣,同扬威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木工制作和工匠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也先”(140页)。
见“蛮”(2272页)、“荆蛮” (1583页)、“蛮方”(2272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