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暗普
元朝大臣。又译作安普、俺普。唐兀人。杨琏真伽子。至元三十年(1293),任宣政院使,被荐为江浙行省左丞,旋以江南民怨其父杨琏真伽,被免江浙行省左丞之职。后仍以宣政院使兼会福院使。主管佛教事务达20年。至大四年(1311)十二月,进封为秦国公。
元朝大臣。又译作安普、俺普。唐兀人。杨琏真伽子。至元三十年(1293),任宣政院使,被荐为江浙行省左丞,旋以江南民怨其父杨琏真伽,被免江浙行省左丞之职。后仍以宣政院使兼会福院使。主管佛教事务达20年。至大四年(1311)十二月,进封为秦国公。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察喇克、札拉克、辄勒克。原义为“四分之一”、拃、秤子。此指重量单位。各地标量不同,有10斤、20斤、16斤为1察拉克者。但称量药材、生丝、香料的察拉克是称量粮食之察拉克的四分之一。
约1778—1858清代新疆喀什噶尔大阿訇。号斜黑阿浑(訇)。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阿斯图阿尔图什庄人。阿帕克和卓墓掌管人。清道光六年(1826),暗结张格尔,抱经起誓,随同作乱。张格尔兵败后,
书名。明严从简撰。24卷。约成书于万历二年(1574),从简任行人司。曾出使周边族国,对“殊域”情况甚为关注,辑录档案资料而成。内容主要是周边各族的情况及与中原王朝的关系等,详于当时时事,而略于古事。
唐吐蕃官名。藏语音译,意为“军官”,即“军事长官”,或译作“武官”。为吐蕃“七官”之一。职能是“与敌人搏斗,以锐利武器镇摄敌方,使我方取胜”。从《德乌佛教史》看,吐蕃“五如”之“如本”(翼长)同时身兼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哈尔芬卫、哈尔费延卫。永乐十二年(1414)9月,与塔速儿河等7卫同时设立,据考在前苏联黑龙江侧阿纽依河口。此后多次来贡。
见“燕云十六州”(2546页)。
碑名。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弘历为纪念平定阿睦尔撒纳之乱而撰。铭文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记叙出兵征讨缘起及安定局势方略。是研究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贵族叛乱的重要史料。原碑存承德普宁寺。
黄帽派喇嘛庙。藏名“格吉楞”。位于阿拉善旗治所巴彦浩特市内。因其靠近旗衙门,与王府关系密切,故又称为“衙门庙”、“内庙”、“王爷庙”等。乾隆二十一年(1756),札萨克郡王罗卜藏多尔济置建。由弘历赐额
金、元时期指承包赋税。又作买扑。扑买者以一定金额买取某种赋税的征收权,自行征收,向朝廷缴纳扑买银,乘机加重对民众的盘剥,以牟巨利。蒙古国时期盛行。太宗十一年(1239),回商奥都剌合蛮以银4万4千锭扑
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又作翁吉剌、弘吉列、晃吉剌、雍吉烈、瓮吉里、翁吉剌惕等。《辽史》译作王纪剌,《金史》译作广吉剌、光吉剌。为一较大游牧部落,有许多分支,主要是亦乞列思、豁罗剌思、斡勤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