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列和卓
见“倭里罕”(1889页)。
见“倭里罕”(1889页)。
藏语音译。后藏地方贵族家族之一。全称班角楞布。家族成员中有:噶准班角楞布索诺木扎什,始见于乾隆五十五年(1790)的有关著作。五十七年(1792)奉命往哈剌乌苏地方调查士兵逃亡事;道光十年(1830)
清末回民、撒拉族反清斗争。光绪二十一年(1895),甘肃河州(今临夏)、狄道(今临洮)新老教派回民,因清政府在处理两派纠纷中,不分曲直,滥杀无辜,遂在马永琳、韩奴勒(亦作韩努力)领导下,发动起义,围攻
即“段智廉”(1699页)。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废主李期年号。自公元335—338年,凡4年。
见“捏褐妳”(1855页)。
即“处闾近支”(588页)。
见“赫哲族”(2422页)。
阿拉伯语mufti音译。原意为“法官”、“总法官”,其职司是解释伊斯兰教教法,通常称为“伊斯兰教法说明官”。由高级宗教人士专任,故又成为某些高级宗教人士的称号。※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水”。历史上包括在僚、蛮、苗、溪峒等泛称之中。分布在贵州三都、荔波、独山、都匀、榕江、黎平、从江、麻江、凯里;广西融安、南丹、河池、环江等地。人口345993人(1990年统计
清朝废土司设屯官的措施。通行于四川藏族地区、青海撒拉族地区等。乾隆(1736—1795)年间,清政府镇压四川杂谷、嘉绒及大小金川土司后,废除土司制,设屯官统治其地,屯设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武职,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