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见“兀慎歹成打儿汗打儿麻台吉”(113页)。
九世班禅之师。藏族。以九世班禅却吉尼玛之父被清廷封为四品官,忌之,又虑其父揽权,与翁正罗巴等欲毒害之,未遂,后又将其父充军于亚灵,杀害。被告发,达赖喇嘛派官往扎什伦布寺察实,定凶徒监禁死罪。后经班禅致
清朝颁给蒙藏宗教首领及各大呼图克图之印章敕书。顺治十年(1653)赐达赖喇嘛金册金印,康熙五十二年(1713)照达赖喇嘛例赐班禅额尔德尼金册金印。达赖、班禅圆寂,其印特旨派人护理,俟活佛转世坐床之日,
明末东北地方女真族所建政权名。万历十一年(1583),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起兵,先后招服、合并栋鄂部(1584)、浑河部(1585)、苏克素护河部(1586)、完额部(1588)、鸭绿江部(1591)
我国苗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主要分布在中国贵州、云南、湖南、四川、广西等省(区)的部分地区和越南、老挝、泰国等国邻近中国的地区。国内外使用人口近600万。主要特点有:声母多而复杂,韵
见“辖戛斯”(2445页)。
即“完颜弼”(1147页)。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队伍。成立于1947年1月。由中共宁夏工作委员会委派何广宽、梁大钧等在盐池县的红井子、余庄子、内蒙古的三段地等三个点,组织的三个小部队,会同金三寿在定边组织的回民武装合编而成。有盐池
清代抗俄勇士。鄂伦春族。世居精奇尼江。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在抗击沙俄殖民者的侵略中,袭杀抢掠牲口的俄人,缴获器械,向清政府驰报。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班禅香日德寺”、“班禅行辕”。在青海都兰县香日德镇近郊。清代前期,香日德地区之香加蒙古族,为班禅属民,该地为班禅商上堪布住牧地。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初建。分2处:一处为宗教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