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论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见“高风英”(1911页)。
西夏军事组织中的基层组织。为西夏党项语译音。夏广运二年(1035)西夏主李元昊立制。男子15为丁,凡2丁取正军1人,负担(随军杂役)1人为1抄;4丁为两抄。
见“恰克拉”(1725页)。
书名。又名《大元混一江南实录》、《丙子平宋录》。元刘敏中撰。3卷。前有大德元年(1297)邓锜、方回、周明三序。记至元十一年(1274)九月伯颜领兵攻宋,至十三年五月下临安,及宋幼主北迁之事。内容与《
信仰藏传佛教各民族的活动之一。虔信喇嘛教(藏传佛教)之善男信女,为表示对佛的诚敬之心,每天早晚要对当地“神山”、或心意中的圣地磕长头各一次,每次各磕100个,称“日课”。其式:双手合十,当顶、当面、当
见“尼庞古部”(665页)。
府名。明置。古为黎峨里。元为平月长官司。明洪武十四年(1381),置卫,十七年(1384),改为军民指挥使司,属四川。万历二十九年(1601),始置府,属贵州。治所在今贵州福泉县。领州一:黄平;县四:
元代官署名。亦称宣政院分院。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兼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军民事务。二十八年(1291),置行宣政院于杭州;至大四年(1311)撤销。延祐五年(1318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延祐五年(1318),秃满帖木儿受封。帖古思不花于泰定三年(1326)、不花帖木儿于天历三年(1330)袭封。
?—1784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富察氏。雍正十三年(1735),由监生授内阁中书。迁礼部员外郎,改内阁侍读。乾隆十一年(1746),出为甘肃凉州知府。累迁山西布政使。三十一年(1766),因事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