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若没部
见“白霫”(596页)。
见“白霫”(596页)。
见“巴勒滚”(412页)。
见“德格”(2518页)。
敕勒之一部分。4世纪末5世纪前期,北魏拓跋鲜卑统治者屡征漠北,将敕勒(高车)迁入今内蒙古及山西、河北北部。居住在武周塞(今山西左云县至大同市西)外以西,至五原阴山一带的敕勒部落,称西部敕勒。主要集中于
?—1383元末明初广西土官。广西田州(治今广西田阳)人。壮族。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袭父职,任田州、来安二路总管军民安抚使。明洪武元年(1368),明兵下广西,遣使赍印降明。翌年,又派人入朝奉
见“麻达”(2097页)。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二年(657)左右以胡禄屋部(又作胡禄屋阙)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位于今新疆乌苏和阿雅尔淖尔一带。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即“女真”(145页)。
藏语音译。意为“上师”。原系对藏传佛教(喇嘛教)地位高,影响大,博学能为人师者的高僧之尊称,别于一般僧人,后泛指一般僧人。始于元朝。清沿明制,有驻京喇嘛、西藏喇嘛,西番喇嘛及游牧喇嘛等类。高僧享受优礼
见“崇祥总管府”(2061页)。
1592—1639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宣慰使※刀韫勐之子。崇祯元年(傣历九九○年,1628),父卒,袭宣慰使职,获明廷加委。他又以袭职事遣官员报缅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