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里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萨里卫,并将永乐三年(1405)二月所设撒力卫作萨里卫,正统后所设撒里河卫作萨里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萨里卫,并将永乐三年(1405)二月所设撒力卫作萨里卫,正统后所设撒里河卫作萨里河卫。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刚察县境内,驻牧于伊克乌兰河流域今伊克乌兰乡红卫村。原居贵德县黄河南。清咸丰(1851—1861)年间,迁到刚察地区,后分为刚察贡玛、秀乃尔和彭波3个部落,互不通婚。拉卜楞寺大
见“耶律濬”(1305页)。
匈奴官名。位仅次于单于。匈奴谓“贤”曰“屠耆”,意为“贤王”。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时始置,分左右,由单于子弟充任,其号世袭。左屠耆王辖匈奴东部,南与汉上谷郡(今河北怀来县一带)相对,东
藏传佛教寺庙。蒙古语称“锡拉木伦召”。在今内蒙古自治区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乌兰图格苏木。锡拉木伦河流经庙北、俗称“召河庙”。始建于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后多次修缮。因系呼和浩特席力图召分庙,所增建
见“乙旃氏”(4页)。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1863太平天国将领。亦作谭绍洸。广西象州县大樟山婆村人。壮族。咸丰元年(1851)正月,金田起义爆发,投奔太平军,悍勇善战,有胆有识,深受忠王李秀成器重。十年(1860),天京(今南京)受清江南
?—1728清代新疆吐鲁番封建主。维吾尔族。初隶准噶尔部。康熙五十九年(1720),清散秩大臣阿喇纳领兵赴辟展,偕众迎降。时阿济斯和卓拒降,走准噶尔,在策妄阿拉布坦授意下,胁吐鲁番众数千户徙喀喇沙尔。
见“长春府”(3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