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山未属事宜续立文约
又称《会议管辖哈萨克等处条款》。1894年1月1日(清光绪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清朝和俄国官员在塔尔巴哈台签订。1893年10月,中俄缔结※《收回巴尔鲁克山文约》,原则规定中国将收回被俄国强行租借了10年的巴尔鲁克山地区。本约对收回事宜作了具体规定。共有四款,主要内容:1、原属俄国管辖之巴尔鲁克山地区哈萨克,自该年九月初三交还巴尔鲁克山之日,所有未经迁回俄境留驻该山之户,由中国管辖;2、该人户从前与俄属哈萨克互欠帐债、偷窃牲畜等事项,定于次年在塔城合办司牙孜系以办理。
又称《会议管辖哈萨克等处条款》。1894年1月1日(清光绪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清朝和俄国官员在塔尔巴哈台签订。1893年10月,中俄缔结※《收回巴尔鲁克山文约》,原则规定中国将收回被俄国强行租借了10年的巴尔鲁克山地区。本约对收回事宜作了具体规定。共有四款,主要内容:1、原属俄国管辖之巴尔鲁克山地区哈萨克,自该年九月初三交还巴尔鲁克山之日,所有未经迁回俄境留驻该山之户,由中国管辖;2、该人户从前与俄属哈萨克互欠帐债、偷窃牲畜等事项,定于次年在塔城合办司牙孜系以办理。
?—1783清朝大臣。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蔑)后裔,多罗贝勒僧衮扎布次子。初名色布腾多尔济,乾隆四年(1739),赐今名。教养于内廷,赐双眼孔雀翎。七年(174
吐蕃医学巨著。藏文称《居希》、意译为《四续》,又译为《医方四续》。唐代吐蕃医圣老玉妥·云丹贡布(729—853)撰。成书于8世纪末。作者自幼热爱医学,潜心钻研,一生遍历五台山、康定、珞域、察隅、羌塘、
?—1798清朝将领。原名达音泰。满洲镶黄旗人。呢玛奇氏。由鸟枪蓝翎长累迁副护军参领。随军征石峰堡,授陕西循化营参将。历甘肃永固协副将,署西宁镇。乾隆年间,从征廓尔喀有功,赐号“常勇巴图鲁”,授四川松
武周圣历二年(699)刻制。1927年出土于甘肃省武威县南六十里青嘴喇嘛湾。原存武威文庙。志高一尺八寸,广约一尺七寸五分。志文25行,行24字。志盖有“大周故西平公主墓志”九字。墓志主人系唐宗室女,贞
古族名。即“回纥”(780页)。
亦作“什古迺”。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瘠人”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丞相※完颜襄的祖父即名什古迺。
?—1874清朝将领。索伦人。姓敖拉氏。世居巴彦街屯,隶西布特哈镶黄旗。咸丰三年(1853),从征江南,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十一年(1861),官记名副都统,赐号法什尚阿巴图鲁。同治元年(1862),授
民国时期在云南沧源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民国二十五年(1936)置,划分为勐角、岩帅、永和、曼海、班洪五个辖区。居民主要是佤族,其次是拉祜族和傣族,还有部分汉族。民国三十四年(1945)改划为镇乡制
书名。《千顷堂书目》谓是金明昌六年(1195)礼部尚书张玮等所进。凡40卷。今传本缺12至17、26、32等卷,10、11、18、19、27等卷,亦有缺失。是书载金初至金世宗大定27年(1187)以前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旧唐书》称该部“居啜河(今哈拉哈河)之南”,《新唐书》谓“居啜河之阴”,具体所在可分为南北中三说。南说为少数人之见,定其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与吉林省交界的霍(一作呼)林河之南。北说乃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