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八宁
见“萧孝忠”(1994页)。
见“萧孝忠”(1994页)。
朝鲜语音译,意为“裤子”。朝鲜族男子传统服饰。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为灰色,老人则喜穿白色。裤档肥大,裤腿宽,裤脚是紧口。这种裤子,宜于盘腿席坐。用布条(多用黑布)系结裤管,被认为是端庄礼仪的表现。据载
见“萧惠”(1991页)。
契丹最早的一部法典。契丹开国初,神册六年(921)五月,国主耶律阿保机“诏定法律,正班爵。”(《辽史》卷2)命耶律突吕不撰成此法,开契丹王朝条例法典之先声,成为契丹国基本法典。
光绪三十一年(1905),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非法之《拉萨条约》。三十三年定此章程。主要内容有:建立英官、英商公所;建立英藏贸易货栈;英设商务委员常驻噶达克;于出入要隘处建立税卡,稽查货物,征
清代云南班洪地区第二代班洪王。佤名“达尖准”。同治、光绪年间人。承其父※达本位,继续加强班洪地区的统一事业。光绪十七年(1891),奉清廷命,参与调解勐角、勐董傣族土司矛盾案。因功,赐姓胡,汉名玉山,
唐代党项部落之一。居地在今青海省兴海县以西之地。“黑”为尊称;一说“黑党项”意为“弥药”。《辽史》中称为“鹤(喀)剌唐古”。
古水名。又作薛贺水。为今辽宁丹东市西南40余里之赵家沟河(清代有人说其在今朝鲜咸兴西南)。唐征高丽,乾封三年(668)二月拔扶余城后,高丽泉男建率兵5万袭扶余,唐将李绩拦击,破其军于此水。
木筏。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嫩江支流诺敏河一带,是这一地区鄂伦春人过去使用的一种交通工具。以十几根粗木杆绑成排,用作水上运输东西或摆渡等。
即“鸭绿江”(1866页)。
见“隆舜”(21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