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水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1781—?清代拉卜楞寺释尊佛殿的修建者。藏族。系二世嘉木样之侄。13岁步行赴卫藏,入哲蚌寺郭芒经院学习,获多仁巴学位。往日喀则,从七世班禅丹白尼玛受近圆戒。后返回家乡昂拉。前往蒙古宏法时,在阿拉善旗
蒙古语音译。一作不兰奚。指官府收留的流散人口和牲畜。唐、宋时有语曰:“阑遗”,意为:路有遗物,官方阑(截)取之,待人认领,否则入官。是为此语之语源。元代社会多逃亡农民及驱口,流散四方,世祖至元二十年(
1755—1798?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尼敦幼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征喀什噶尔,因年幼,被布拉呢敦亲信阿里雅斯护往珲都斯(今阿富汗
藏语音译,又作“凶江新”,西藏农奴制条件下,庄园主自营地名。此种土地由被分子份地的农奴提供无偿劳役耕作,收获物全部归庄园主。且一般都比农奴的份地肥沃,水利等条件优越。把庄园内的耕地分为上述两部分进行经
见“萧排押”(1998页)。
明代广西田州(治今广西田阳县)土目。壮族。天顺元年(1457),杀田州知府岑鉴,据其地,冒袭知府职事,公开反明,自命敌国大将军,潜号太平王,张凤旗,鸣钲鼓,攻占向武州,兵袭南丹州,其势甚盛,地方州府莫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孟武。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元阳、金平、弥勒、罗平、西畴、镇源、祥云等县。译见“彝族”(2594页)。
①西夏党项族姓。西夏汉文《杂字》蕃姓中的第二姓。 ②(?—1056)夏景宗元昊妃。原为大将野利遇乞妻,遇乞遭元昊诬杀后,与元昊私通,野利皇后发觉,使出居戒坛寺为尼,号没藏大师。天授礼法延祚十年(104
地区名。位于今吉林省东北部。清宣统元年(1909)置。治所在南岗,又名局子街(即今吉林省延吉市)。辖域东界汪清县,西连敦化县,南接和龙县,北邻宁安府。辽属蒲卢毛杂等部地。金置海兰路。明置塞珠伦卫(即锡
法国殖民主义者侵占中国云南西双版纳勐乌、乌德的事件。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清政府与法政府议定界务,法方自称参预调处中日纠纷(指日本归还辽东半岛事)有功,索取“报偿”,强迫清廷将西双版纳的勐乌、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