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马驹
土族语称“苏·哈达”,意为“附加聘礼”。汉语称“奶母钱”。旧时青海互助县土族婚俗。相传古时“苏·哈达”为1匹3岁马驹,拉之作为附加聘礼,故名。后乃以钱物代替。婚礼席间,先由执客代男方主人向红仁其(或译红仁切,即送亲禧客)敬酒,致颂词,同时按送亲者身分敬送肉方子、哈达等。红仁其代表主人致答谢词。尔后男方主人将奶母钱(一般为两包茯茶和若干钱)置盘中端上,宾主开始商议,经反复争执,及执客频频敬酒求情,最后,红仁其代女方接受奶母钱。此为一种古老遗风。
土族语称“苏·哈达”,意为“附加聘礼”。汉语称“奶母钱”。旧时青海互助县土族婚俗。相传古时“苏·哈达”为1匹3岁马驹,拉之作为附加聘礼,故名。后乃以钱物代替。婚礼席间,先由执客代男方主人向红仁其(或译红仁切,即送亲禧客)敬酒,致颂词,同时按送亲者身分敬送肉方子、哈达等。红仁其代表主人致答谢词。尔后男方主人将奶母钱(一般为两包茯茶和若干钱)置盘中端上,宾主开始商议,经反复争执,及执客频频敬酒求情,最后,红仁其代女方接受奶母钱。此为一种古老遗风。
?—1703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绰斯喜布次子。号额尔德尼珲台吉。向清进九白之贡(白驼1、白马8),授札萨克。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属众归清。三十年
见“箕子东封朝鲜”(2453页)。
瑶语音译。亦称“班律”,俗称“石牌法律”。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各个石牌组织(有以村寨为单位或若干村寨联合组成)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各个石牌组织所制定的条文多少不一,少则数条,多则十数条。条文虽简,
? —1635后金将领。蒙古正白旗人。初率妻子归附努尔哈赤。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从征乌喇部,以功授三等副将世职。天命十一年(1626),从征明,攻宁远,未下,奉命击觉华岛,败之。以性聪敏,兼通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之一。在河南开封朱仙镇。俗称“北寺”。始建于明嘉靖十年(1531),复修于清乾隆九年(1744)。面积9000多平方米。门前有石狮一对,两边八字墙,门内有精美雕花石柱12根,雕有山水、
地名。亦作扎雅,会典名扎雅庙。即今察雅县。东至贡县,南界宁静,西北抵硕板多,北邻昌都。原为喀木辖地。唐初隶于吐蕃,后地方纷乱,各为部落,元为喇嘛教领地,明代封黄教喇嘛高举札巴江错为大善法王,于烟袋塘建
壮族民间伦理长歌。因用五言勒脚欢(壮歌的一种)的形式写成,亦称《欢全扬》。流传于广西隆山(今马山)、上林、都安、忻城等地。原为“方块壮字”抄本。整理后,共2100行,分《天下不公平》、《天下众财主》、
普米语音译。云南兰坪、丽江、永胜地区普米族的自称,意为“白人”。参见“普米族”(2291页)。
田鼠名。详见“妳捏离”(1550页)。
1782—1853即七世班禅。又译丹贝尼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法名“罗桑巴丹丹白尼玛却勒朗结巴桑布”。生于后藏南木吉雄(今仁布境内)。巴丹顿珠之子。自幼聪慧灵异,清乾隆四十八年(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