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让
藏语音译,意为“上师居所”。始于元代。萨迦派中设有此制,有“四大拉让”。在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下,已演变成为活佛、堪布等上层喇嘛管理其私人庄园、牧场、财物,压迫、剥削广大农牧奴和奴隶,并办理其饮食起居等私事的机构。有些拉让的权力超过了宗、※谿卡一级政权机构。民主改革后已废除。
藏语音译,意为“上师居所”。始于元代。萨迦派中设有此制,有“四大拉让”。在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下,已演变成为活佛、堪布等上层喇嘛管理其私人庄园、牧场、财物,压迫、剥削广大农牧奴和奴隶,并办理其饮食起居等私事的机构。有些拉让的权力超过了宗、※谿卡一级政权机构。民主改革后已废除。
辽代中期学者。契丹族。善星相之学。圣宗朝,为翰林学士。统和二年(984),出使高丽,送国书以议地界。闻高丽国师精于星相,乃纳重币,设盛仪求见,以屡请不从,求助于高丽王,终得见,国师传之偏正垣七政论,及
1738—1791清代西藏地区高僧。藏族。六世班禅※罗桑贝丹益希之兄,其母为拉达克土王女。为西藏噶举派红帽系第十世活佛。乾隆四十五年(1780),六世班禅于北京圆寂,在京王公大臣及蒙古汗王等馈赠、奉献
官名。元置宣慰使司,掌军民之务,分道总理郡县,有边陲军旅之事者,其所驻衙门则兼称都元帅府,宣慰使亦兼称都元帅。后延及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任用当地豪酋,给予金符,秩从二品,管理所部军民事务,三年一贡方物。
布依语和壮语音译。亦译“布雅伊”、“布锐依”、“布央依”、“布依”等。布依族和部分壮族自称。主要分布在黔南、黔西南及广西宜山、南丹、河池、来宾、龙胜、都安、柳江、柳城、上林和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北部
元代乐曲之一。元仁宗皇庆元年(1312)设管勾司,后改称常和署,专门管领回回乐队、演奏回回乐曲。其曲大多亡佚。史载有《元里》、《黑某当当》、《清泉当当》等三曲,留名于世。
土族传统节日。流行于青海互助县一带。每年农历六月六日于五峰山(在今互助土族自治县西垣,因山峰形似五指,故名)举行。五峰山翠峰青峦,雾披云裹,泉水潺潺,风景优美。每逢节日,山上山下锣鼓喧天,人来人往川流
见“雪列空”(2036页)。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和塔齐”。“火都”或“豁脱”,今译“浩特”,蒙古语意为“城”,“赤”意为“司事人”。《元史语解》释为“司城人”。如蒙古将领也速答儿初以属行枢密院火都赤之职习兵事。
?—1762清乾隆时桂家集团首领。※桂家集团乃南明永历帝入缅所遣官族及随从之后裔。他对亡明素有怀念之情,一向与劫执永历帝献清之缅酋为仇。聚桂家集团在木邦开办※波龙银厂,据地自立。缅甸瓮籍牙建立木梳王朝
即“龙佑那”(4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