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穆亮”(2555页)。
古族名与古国名。省称句骊,《魏书》等作高句丽。公元560年北齐废帝封其王为高丽王,自此亦称高丽。为古貊族一支,有说即《周书·王会解》中之高夷。汉武帝破卫氏朝鲜后,以高句骊地因其名置县,
见“嘉木样吉美旺波”(2432页)。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新疆伊犁察哈尔人专称。见“察哈尔营”(2475页)。
即“赤那思”(1012页)。
见“完颜守绪”(1153页)。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泰亦赤乌、泰畴、太赤温、太丑兀里。与成吉思汗所出之孛儿只斤氏同宗,均为海都后裔。传至海都曾孙俺巴孩,人口繁衍,自成一部。游牧于斡难河(今鄂嫩河)以北地区。自合不勒罕(成吉思汗曾祖
书名。金末元初人王鄂撰。4卷。鄂(1191—1274)字百一,亦作百翼,曹州东明(今属山东省)人,金正大元年(1224)登进士第一,哀宗时为左右司员外郎。金亡降元,官至翰林学士承旨。是书为鄂随哀宗在蔡
藏语音译。意“草产”。指旧时西藏部分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划给各户※差巴使用且承担一定支差义务的天然草场。面积大小不等。由政府派人会同当地头人勘察划分,并登记造册,规定各户相应的支差义务。在各户草场间立界石
见“乌守尔”(3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