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曹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1676托钵僧。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一译穆罕默特·优素甫。又称麻札尔帕夏(王)。※玛木特·额敏和卓长子。原籍撒马尔罕达合比德村人。早年到过麦加和欧洲。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徙居喀什噶尔(
清初书画家、诗人。字弋云,号鹫峰。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回族。清初著名诗人“西泠十子”之一丁澎堂兄。顺治五年(1648)举于乡,终身不仕。与堂弟丁澎、丁滢均少负才名,又居住仁和之盐桥,有“盐桥三丁”
1935年4月新疆军阀盛世才提出的施政纲领。内容为:彻底厉行清廉;发展经济和提高文化;避免战争,维护和平;全省动员努力春耕;便利交通;保持新疆永远为中国领土;反帝反法西斯和永久维持中苏亲善政策;建设新
赫哲族萨满教神事活动之一。赫哲语音译,直译为“捉雀”,意为“求子仪式”。民间以为,小儿死后其魂变为“雀”,故名。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族妇女年过二十七八或30岁以上不生育,即认为
见“巴图尔珲台吉”(419页)。
?—1802清朝大臣。字香圃。满洲镶白旗人。乌苏氏。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选庶吉士。历翰林院侍讲、侍读、国子监祭酒、詹事府詹事、大理寺卿。二十九年(1764),入直上书房,充《四库全书》总阅,
书名。清乾隆七年(1742)奉敕撰,二十四年(1759)复命增修,二十六年(1761)书竣。1函10册,36卷。分圣训、典礼、宫殿、经费、官制、书籍等6门。是研究清代满洲宫廷史的重要史料。
①哈萨克等族社会封建统治阶级中一个特殊阶层。为执法人员,负责处理民刑案件。原大多出自富裕平民家庭,由选举产生。其人必须能言善辩,娴于辞令,熟悉哈萨克习惯法,善于处理各种诉讼案件,佐部落头目管理牧民。最
萨满教神灵之一。鄂温克语音译。萨满供奉的神名。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阿荣旗鄂温克人地区。民间认为人腰腿痛是其作祟所致,故患此病者便请萨满向其祭祀,以求酿解。
见“坠斤部”(12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