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仓地
清代蒙古地区喇嘛佛教寺庙的土地。也称香火地。来源主要是蒙古王公、牧民布施给寺庙的土地,或将旗公有地赠予寺庙。由寺庙札萨克喇嘛支配,交沙比纳尔或寺庙所属民户放牧或耕种,以获取收益。
清代蒙古地区喇嘛佛教寺庙的土地。也称香火地。来源主要是蒙古王公、牧民布施给寺庙的土地,或将旗公有地赠予寺庙。由寺庙札萨克喇嘛支配,交沙比纳尔或寺庙所属民户放牧或耕种,以获取收益。
北宋湖南辰州瑶族首领。为人刚直,勇智双全,附近瑶人多为所伏。宋太祖平定荆、湖后,为了进一步巩固对瑶族地区的统治,采用“以夷制夷”政策,委任其为辰州刺史,封其子为殿直,并准其“自辟吏属,予一州租赋”,令
?—1649清初将领。蒙古族。和勒依忒氏。初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八年(1634),率200余人与德参济旺等投后金皇太极。编入正红旗,授甲喇额真。崇德元年(1636),授世职一等梅勒章京。二年,坐事降一
书名。清初康熙帝敕撰。全书4卷。记事始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八月,迄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十二月。主要叙述清朝政府对黑龙江流域的经略及抗击沙俄侵略的斗争。书原无刻本行世,而抄本多所改易。后经何
1863—1922清末民初抗垦斗争组织者。又译作陶克涛、陶各陶、陶什陶、套克套、脱克脱、陶克陶胡等。内蒙古郭尔罗斯前旗北部塔户域人。蒙古族。姓包。出身于没落贵族家庭。因反对清政府的移民开垦政策和旗札萨
书名。清官修。150卷。另有凡例、总目。乾隆三十二年(1767)起纂,四十九年(1784)最后成书。记唐后期至末近900年有关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典章制度。起唐肃宗至德元年(756),与杜佑《通典》记事
?—1860清朝将领。蒙古正白旗人。伊勒忒氏。道光二十年(1840),由拜唐阿补銮仪卫整仪尉。二十四年(1844),迁治仪正。二十七年(1847),升云麾使。三十年(1850),调发陕甘以参将用。咸丰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地区佛教僧职名。清代蒙古寺庙较多地区或按所在行政区划或跨越行政区,置喇嘛印务处于某一大寺,设掌印札萨克达喇嘛,处理所辖地区政教以及寺与寺之间事务。也是当地政教合一的掌权者。京师设掌印札
481—537北魏宗室,梁朝官员。鲜卑元氏(拓跋氏)。明元帝※拓跋嗣孙,乐平王丕子。初仕魏为中书令、郢州刺史。大通二年(528),梁军攻义阳,举州归附。被梁封为乐平公,邑千户。出为使持节、散骑常侍、都
蒙古国将领。又译太出。燕只斤氏。徐国公彻里曾祖。初为太宗(一作太祖)怯薛百夫长。后从太宗窝阔台征金,为马步军都元帅。太宗五年(1233),与阿术鲁统军破徐州,擒金帅国用安。克邳州。八年,太宗分赐诸王勋
满文书写字体之一。1599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命额尔德尼、噶盖2人仿蒙古字创制满文,满族遂有了本族文字。天聪六年(1632),清太宗皇太极命儒臣达海改制满文,同时仿汉字篆文,镌刻满文篆体文。据《盛京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