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1258蒙古军将领。字斡臣,本西夏宗室子,元代唐兀氏。夏末随父入金应童试中选。既长,入为质子,以文学得近侍,太宗赐名玉出干必阇赤。太宗七年(1235)从皇子阔出攻金,下河南诸郡,至唐、邓二州
即“䤈僮尸逐侯鞮单于”(2541页)。
旧时文书加盖印信,分为两半,当事双方各执一半,查验骑缝半印,作为凭证。明代有调军勘合、军籍勘合。清代官吏使用驿站马匹,须查验邮符,称勘合。又官府文簿,编立字号,由上官用关防盖半印,称勘文簿。明清对少数
元代在四川羌族地区设置的土司名。隶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军民安抚使司。设达鲁花赤1员,千户1员。
见“笃哇”(1677页)。
见“雀喀扎法里”(2041页)。
?—355十六国时前秦大臣。南安(治今甘肃陇西县东南)羌人。原为部落首领。前秦苻健在位时(351—355),历任侍中、大司马、丞相。东晋诱其杀健,以为内应,灭前秦;其伪许之,并请接应,后被识破,未果。
见“忽里勒台”(1490页)。
即“叶什勒池”(539页)。
辽、金、元官署名。掌辅佐皇太子之事。秦始置詹事,魏晋以来相沿。辽置太子詹事院,设詹事,少詹事等职,金沿之。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立院,设左、右詹事、副詹事、詹事丞、院判等官。文宗天历元年(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