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吴凌云”(1075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明代云南陇川傣族首领。明朝平定麓川之初,即行归附,任陇川宣抚司(治今云南陇川县西南巴弄)同知,正统十二年(1447),以原宣抚使恭项肆杀无辜,刻虐人民,致使陇川为乱。明廷以其为群众信服,命代为宣抚使。
1874—1944北洋军阀政府官员。字敬林。原名以俭,后兄弟易名,改此名。天津人。回族。祖籍山东。幼年曾就食于盐商杨绍溪家,为杂务帮工。清光绪末年,曾先后任京榆铁路总稽查、直隶侯补知府、侯补道、探访局
社团名。1931年7月5日在西宁成立筹备会。马步芳任理事长,洛桑香趣等15人为理事。下设总务、组织、训练、编辑等股,分掌教育、训练、设计、教材、编译等事项。会址设于西宁小教场演武厅内。
见“兀列卫”(108页)、“兀力卫”(108页)。
明代地方官署名。洪武二年(1369),明大将军徐达奉命率部西征,取陇西诸州县地。三年,徐达令左副将军邓愈自临洮(今甘肃临洮)进克河州(今甘肃临夏)。邓愈遣人招谕吐蕃诸部首领。故元陕西行省吐蕃宣慰使何锁
怒语音译,意为“怒人使用的升”。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用以计量粮食的单位。系用竹筒制成,约20厘米高,口径约8厘米。实际过去怒族人所使用的升很不划一,与他们计量观念单薄有关。
见“汪古”(1120页)。
?—1652清朝将领。蒙古镶黄旗人。博和罗特氏。世居扎鲁特地方。崇德三年(1638),从军征明,攻安肃县城,先登,因功授半个前程。六年(1641),败明枪栅步营。八年(1643),从征明山东,用云梯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