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克
即“西凯”(690页)。
即“西凯”(690页)。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
清太祖努尔哈赤年号。1616—1626年,凡11年。
?—1588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属部委兀慎领主。蒙文史籍作炳图伊勒登,汉籍又译作兵兔、宾兔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第四子,与鄂尔多斯部吉囊孙宾兔同名。领委兀慎部。嘉靖三十八年(1559),随俺答汗进入西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呼伦贝尔卫拉特人专称。伊克明安台吉巴桑、阿卜达什族裔。初居准噶尔。乾隆十九年(1754)、二十年相继附清,附辉特部,驻牧塔米尔(一作塔密尔)。二十二年(1757),因拒不附阿睦尔撒
桦皮船。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旧时鄂伦春人传统的水上交通工具,也是其捕渔和狩猎工具之一。制法:先用几十根长短松木作船骨架,把夏天扒下经加工的桦树皮用马鬃绳缝接,包裹在骨架
高句骊国官号。又写作“帛衣先人”。(1)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为高句骊王家官名,序列第八等级(《北史》、《周书》等言高句骊“大官”凡十二等,中无其名,仅见《新唐书》记有“先人”,为第十一等级)
秦时西瓯越君。秦始皇为统一岭南,发卒50万,分五路守五岭,令尉屠睢击西瓯越人。他率族人奋起抗秦,后为秦军所杀。其族人夜破秦营,杀尉屠睢,以报杀其君之仇,并使秦兵“三年不解甲弛弩”。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侮称“八寨之乱”。时嘉靖(1522—1566)初年,广西上林、忻城、来宾三县交界处山区壮族农民,因封建统治者对其“制之太甚,或不堪命”(《粤西文载》卷29),被迫举行武装起义。周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催促人”的意思。汉名“领催”。有“嘎善拨什库”,即“村领催”。管理本佐领内的文书、饷糈和庶务等。又有“分得拨什库”,即“骁骑校”,是佐领的副手,协助管理本佐领的事务。蒙古地区亦设
官名。明朝授予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的职衔,秩从一品,地位仅次于土都督,参见“土都督”(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