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达
拉祜语音译,意为“丢伴”。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对离婚的称谓。在当地离婚比较自由,但必须举行一次简单仪式方得社会公认。仪式由村寨头人和本家族长主持,提出离婚的家庭通常只需用鸡煮一锅稀饭,另备一些酒菜及烟、槟榔等,请本村及本家老人吃一顿即可。因当地普遍实行妻方居住制,离婚后,男子将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衣物及离婚前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平分后带走,所生子女一律归女方,男方可不负任何教养之责。
拉祜语音译,意为“丢伴”。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对离婚的称谓。在当地离婚比较自由,但必须举行一次简单仪式方得社会公认。仪式由村寨头人和本家族长主持,提出离婚的家庭通常只需用鸡煮一锅稀饭,另备一些酒菜及烟、槟榔等,请本村及本家老人吃一顿即可。因当地普遍实行妻方居住制,离婚后,男子将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衣物及离婚前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平分后带走,所生子女一律归女方,男方可不负任何教养之责。
傣语音译,意为“大二十田级”。旧时云南西双版纳车里宣慰使根据下属官员社会地位高低和职务大小所划分的等级官田之一。详见“探朗召曼纳”(2039页)。
见“引”(399页)。
地名。①渤海王国置。为铁利府所统六州之一。辽灭渤海后,其民大部分被迁今内蒙古翁牛特旗东之西拉木伦河旁,初袭用原州名,重熙元年(1032)降为义丰县,后又更名富义县,隶辽上京道庆州。 ②金天德三年(11
元朝官署名。为※太禧宗禋院所属四总管府之一。武宗至大四年(1311),因建大圣寿万安寺,置万安规运提点所。仁宗延祐二年(1315),升都总管府,又升寿福院。文宗天历元年(1328),改为寿福总管府,秩
金代山名。位于抚州(今河北张北)。即今花皮岭。大定八年(1168)七月,金世宗游幸至此,恰皇孙(金章宗)于其地出生,世宗爱此山势衍气清,遂以此山名给皇孙命名,故小字麻达葛。后(可能是在章宗即位后)更名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乾隆二十四年归附清朝。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西北300余里喀浪圭卡伦外游牧,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
参见“内齐托音呼图克图二世”(312页)。
即“八思巴”(25页)。
佤语音译,“达”意为“长者”,“伙”即“居住房舍”。俗称“衙门”。旧时云南沧源班洪地区(亦称“班洪部落”)最高统治者即“班洪王”及协助其办事的近亲所居住的地方。后来逐渐变为对“班洪王”的近亲“臣僚”的
见“夏河”(18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