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马
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巫师。有男有女,为人卜算吉凶,以巫术和草药为人治病。可获得少量财物报酬。
云南西双版纳哈尼族巫师。有男有女,为人卜算吉凶,以巫术和草药为人治病。可获得少量财物报酬。
清代察木多寺院僧官。藏族。光绪七年(1881),承袭帕克巴丹增之仓储巴和达尔汗名号。乍丫与察木多两部构衅多年。十五年(1889),经驻藏大臣升泰督饬委员再三开导,谕令乍丫退还所掠之物、赔款谢罪,复经驻
见“李嗣源”(1043页)。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
?—1907清末大臣。满洲镶白旗人。于库里氏。字新甫。同治举人。光绪四年(1878),捐资为知县。十二年(1886),办理山东宿州督销土产、硝盐事务,制定先办官盐之法,杜绝私贩之弊。十八年(1892)
明代云南孟定傣族首领。初为镇康州(治今云南永德县东北永康)土知州,正统(1436—1449)中,应募随明军讨麓川,攻克上江,深入湾甸,直捣缅地,在虏获思任法、思机法的战斗中屡建战功,升孟定府(治今云南
清代蒙古地区寺庙的僧职名。亦作格思贵。管理寺庙、札仓庶务和杂务,有的还兼管教务和戒律,教授经典和督察喇嘛念经,手执法杖,对不守戒律规定的僧人予以责打。也负责处理僧众的一般纠纷,实际是寺庙的执法者。地位
见“元朝秘史”(239页)。
亦作辖。满语希鸦合音,音译,汉译“侍卫”。清代帝王的侍从护卫武官。明万历十六年(1588),扈尔汉(佟佳氏)从其父归附女真族首领努尔哈赤,时年13,被抚为养子,赐姓※觉罗。稍长,使为虾。三十七年(16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扎凌山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10卫同时设立,卫治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右岸沙费斯克附近扎岭山之地。
?—1834清朝大臣。字竹汀。满洲正白旗人。叶赫纳喇氏。嘉庆十年(1805)进士,授户部主事,迁翰林院侍讲、内阁学士。二十四年,授礼部侍郎,历刑部、工部。道光元年(1821),赴直隶谳狱,升左都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