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对偶婚

对偶婚

由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时期内结成的不牢固的婚姻形式。亦称偶婚、个体婚。萌牙于旧石器时代晚期,盛行于新石器时代。属群婚向一夫一妻婚过渡的中间环节,自身无独特的亲属制度。对偶婚通常有早、中、晚三个发展阶段:在早期,夫妻双方分属两个氏族,不组成同居共炊的家庭,由丈夫夜晚走访妻子的方式过夫妻生活。一个男子在若干女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也在若干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双方结合自愿,分离自由,地位完全平等。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女方在生产生活上的需要,对偶婚发展到中期阶段,男子须离开本氏族,移居妻家,同妻子、儿女组成母系对偶家庭。妻子为家庭核心。丈夫不算妻方氏族成员,生产生活上仍与自己母家保持着紧密联系,死后归葬母方氏族墓地。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夫妻地位基本平等,双方都或明或暗有自己的情人,无独占的同居,常因些微小事即解除婚约。随着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男子在社会和家庭中地位增强,并逐渐将私有财产集中到自己手中。到对偶婚晚期,由男子从妻居转为女嫁男娶。丈夫成为家庭的中心,妻子处于从属地位。丈夫对妻子已产生独占要求,而自己则不受任何约束。由于此时群婚残余尚存,独占同居很难实现,离婚与再婚比较频繁。对偶婚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创造了条件,并推动人类社会向文明社会迈进。其残余普遍存在于我国汉族和少数民族中,如古代的高山族、壮族、近代的永宁纳西族、永宁普米、基诺、布朗、他鲁(彝族支系)、叶车(哈尼支系)、藏族等,不同程度地保留着访宿的对偶婚形式;部分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直至20世纪50年代,则仍然保存有从妻居或从夫居的对偶婚残余。

猜你喜欢

  • 鄂博什

    清朝将领。又作鄂博实。黑龙江索伦人。乾隆二十年(1755),以总管率索伦兵从征伊犁,升副都统。二十三年(1758),驻守库车时,奉命率索伦兵东归,后请命于富德,率所部西行解兆惠军之围。次年,渡叶尔羌河

  • 前秦末主

    见“苻崇”(1342页)。

  • 爨僰军

    元代云南土兵。简写作“寸白军”。南宋宝祐二年(蒙哥汗四年,大理国段兴智天定三年,1254),忽必烈、兀良合台率蒙古军灭大理国。翌年,以当地僰(今白族)、爨(今彝族)组成该军,有兵数万,仍由降臣段兴智、

  • 多布库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多布库尔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多布库尔河流域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人的氏族组织及分

  • 提举峒丁

    宋时专管广西左右江溪洞峒丁的官员。属汉族流官。左江道、右江道各1名;一说左江2名,右江1名;一说各2名(东提举、西提举)。职责为巡训、点校、调遣峒丁等事,后兼管朝廷买马事宜,东提举负责等量“蛮”马,西

  • 泰实

    见“太石”(272页)。

  • 者亦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占尼河卫,并说清代有占尼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570余里,西南流。

  • 天全六番招讨司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六年(1373)十二月,合天全、六番二招讨司置。秩从五品。治所在今四川天全。初,以前土官高英、杨藏卜为正、副招讨。是年,高英遣子敬严等入朝贡方物,洪武帝赐以文绮、龙衣等。二十一年(

  • 拓跋翳槐

    ?—338鲜卑拓跋部首领。※拓跋郁律长子。曾居于舅家贺兰部,受到蔼头等保护。东晋成帝咸和四年(329),从叔拓跋纥那被迫出居宇文部,遂为贺兰及诸部大人拥立。遣弟拓跋什翼犍率5千余户至襄国(今河北邢台市

  • 八都

    见“拔都”(13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