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正白旗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独石口外,东与北接察哈尔镶白旗,西与南抵察哈尔镶黄旗。总管驻布尔噶台。其地约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正镶白旗以南及河北省康保县以北一带。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独石口外,东与北接察哈尔镶白旗,西与南抵察哈尔镶黄旗。总管驻布尔噶台。其地约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正镶白旗以南及河北省康保县以北一带。
清代沈阳地区内由旗人占有、耕种的地亩。天命十年(1625),后金汗努尔哈赤迁都沈阳,嗣以尊称天眷盛京,清廷定都北京后以作留都。盛京旗地,分布于兴京、辽阳、开原、熊岳、凤凰城、复州、锦州、岫岩、广宁、义
见“刺山卫”(1585页)。
即“独龙河”(1707页)。
见“苻生”(1340页)。
书名。明袁彬撰。1卷。彬。字文质,江西新昌(治今宜丰县)人。正统十四年(1449),瓦剌也先南扰,时宦官王振擅权,挟英宗北征。彬以锦衣卫校尉扈驾从征。“土木之役”与英宗同被瓦剌军所俘,随侍左右,次年,
清末管理边务财政收支之措施。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边务收支局,并制定管理章程:设总办1员,禀承边务大臣总司出入款项;提调禀承边务大臣及总办稽核一切出入款项;设5科,由总办选专员,边务大臣核准,专办
元末明初土族第一代朱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小旗。其孙朱荣袭千户,始以朱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居地在今民和县三川朱家堡等地。附:朱土司世系(
1622—1699清代青海广惠寺高僧。藏族。生于多麦南部曲科附近之赞莫纳,从散华活佛出家。先后在西藏郭芒扎仓、达仓热哇堆等地聆听教程,学习经法。获林赛噶居学位。按西藏地方噶丹颇章旨意于顺治九年(165
清廷封其“显祖宣皇帝”塔克世诸子孙的十等爵级。《清文献通考·封建考一》载:“崇德改元,始定王公等爵,以封显祖子孙。洎乎燕都定鼎,创制显庸,列爵十等。”顺治六年(1649),在前定九爵之下,增列奉恩将军
见“文干”(3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