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文忠之
东魏大臣。先世为匈奴南单于远属,后称鲜卑宇文氏。世据东部,居于代。后移居洛阳,遂为洛阳人。少喜文史,有笔札。初为太学博士。天平(534—537)初年,授中书侍郎。奉诏纂修魏史。以色黑,为同省裴伯茂侮呼为“黑宇”。元象(538—539)时,兼任直散骑常侍,副郑伯猷出使南朝梁。武定(543-550)初,迁安南将军、尚书右丞,仍修国史。不久以事除名。积忧成疾、病卒。
东魏大臣。先世为匈奴南单于远属,后称鲜卑宇文氏。世据东部,居于代。后移居洛阳,遂为洛阳人。少喜文史,有笔札。初为太学博士。天平(534—537)初年,授中书侍郎。奉诏纂修魏史。以色黑,为同省裴伯茂侮呼为“黑宇”。元象(538—539)时,兼任直散骑常侍,副郑伯猷出使南朝梁。武定(543-550)初,迁安南将军、尚书右丞,仍修国史。不久以事除名。积忧成疾、病卒。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兀剌阿赤”、“兀刺阿臣”。《元朝秘史》释为“马夫”,即驿站马夫及掌管铺马事务者。《元史·兵志》:“典车马者,曰兀刺赤。”为※“怯薛”执事之一。太宗窝阔台时始置,由各千户出站户和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占尼河卫,并说清代有占尼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570余里,西南流。
参见“四部医典奥词解说”(557页)。
文字末出现或未被普遍使用以前,人们用以记录数字、事件、或传递信息等的方法。中国古代文献早有记载。《易·系辞》:“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周易正义》引郑康成注:“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
西夏文石刻。明弘治十五年(1502)立。石质。由顶盖、幢身、基座组成,平面呈八角形。共两座。一号幢通高263厘米,二号幢通高288厘米。幢身第一面上部刻幢额3个大字“相胜幢”,第一行题款分别记明:明弘
渤海人。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移居东京(今辽宁辽阳市)。仕辽。天庆四年(1114),驻防宁江州(治今吉林省扶余县东古头城子)。阿骨打攻克宁江州城,被俘。获释后,返东京辽阳。六年正月,从高永昌据东京反辽。是
毛南族传统花竹帽。亦称顶盖花、花竹帽。流行于广西北部毛南族地区。系用精心挑选的金竹及墨竹破成细篾片编织而成。上面的顶箍缠有黑缎,织有黑边;中间的部分全用竹编织,灿若抹金;底部用墨竹编上4至6层斜“日”
见“盛逻皮”(2033页)。
河名。又作“客鲁涟沐涟”、“怯绿怜河”、“怯吕连河”、“卢朐河”、“龙居河”。即今蒙古国境内克鲁伦河。与斡难河(今鄂嫩河)、土兀刺河(今土拉河)同被蒙古部人视为“祖宗肇基之地”。1229年,元太宗窝阔
参见“设”(9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