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董制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1197—1228蒙古国大将。又译孛罗、兀鲁。札刺儿氏。※木华黎国王子。通数种语言,善骑射。元太祖十八年(1223),父死,嗣国王位,继掌经略中原事。在西域朝觐成吉思汗,受命讨西夏。十九年,破银川而还
明朝授予乌思藏必力工瓦地方(今西藏墨竹工卡一带)政教首领的封号。必力工瓦僧即指止贡噶举派僧人。元代,止贡为万户府。洪武二十四年(1391),其地尚师辇卜阇搠思吉结卜遣使坚敦真等,以所获故元云南行省银印
见“真珠毗伽可汗”(1820页)。
碑铭。康熙四十年(1701),清军平定驻打箭炉营官喋巴昌则集烈之乱后,提督岳升龙奏请于泸水旧渡口建铁索桥,四十五年(1706)桥成,四十七年康熙帝赐名泸定桥,并亲自撰文,勒石树碑以纪其事。碑文载《卫藏
?—1717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郭尔罗特氏。博罗兑次子。康熙十三年(1674),以恩监生从征耿精忠至江西。随定南将军希尔根攻取广信府,败敌将郭兴等于贵溪县城北。又败敌都统易天锡之众7千余。攻克抚州
见“余覩之叛”(1100页)。
1268—1287元代乌思藏高僧,世祖帝师。出身于藏地区(今后藏)萨加款氏家族。帝师※八思巴弟、白兰王萨迦寺座主恰那多吉之子。取此梵名(汉语意为“法护佑”)。至元十七年(1280)伯父八思巴在萨斯迦寺
?—1677清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富察氏。世居辉发地方。国初,随父鄂拜归附。初任王府长史。康熙十三年(1674),署副都统,同振武将军坤巴图鲁率兵驻防河南汝宁。“三藩”乱起,陕西提督王辅臣叛清,吴之
1585—1645清初将领。科尔沁兀鲁特部人。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初为兀鲁特部首领,天命七年(1622),率众自西拉塔喇归附后金。尚公主为额驸,授二等参将,隶满洲镶红旗。十一年(1626),率蒙古兵
见“克失旦”(9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