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妻姐妹婚

妻姐妹婚

一个男子娶某家长女为妻后,有权再娶其达到婚龄之妹妹们为妻的一种婚俗。此种婚俗系群婚与对偶婚残余,与氏族社会一定集团之间缔结的婚姻协议有关,并残存于阶级社会中。大致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一为妻亡,鳏夫有权续娶亡妻的姐妹,即“续娶妻姐妹婚”。《左传》:卫庄公娶陈女厉妫,生孝伯早死,娶其娣戴伪生桓公。近代维吾尔、土家、景颇、鄂温克、鄂伦春、珞巴等族,亦如此。不少学者认为,此种形式为“妻姐妹婚”之典型。其二为一男子同时或先后娶几姐妹为妻。实为一夫多妻制之一种形式。古文献记载颇多,《史记》:尧“以二女妻舜”。春秋时贵族盛行姻娣婚。《公羊传》:“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指姐姐出嫁时,须随嫁一妹和一侄女,或数妹同时随嫁。《左传》载,穆伯娶莒国的戴己和声己两姐妹,声己即为随姐出嫁之娣。春秋以后,中原很少再行此俗,而少数民族地区尚继续流行。《晋书》称刘聪以太保刘殷二女为贵嫔,又以刘殷孙女4人为贵人。《魏书》记载太武帝拓跋焘娶赫连屈丐三姐妹;孝文帝先后纳冯熙3个女儿为后妃。明代建州女真有“婚嫁娶其姐,则妹以下皆随为妾”的风俗。近代西藏的僜人、赫哲、黎和独龙等族,仍保留这种婚姻形式。门巴族则多由男子入赘女家,与几姐妹先后成婚。个别学者将此类称做“夫姐妹婚”。妻姐妹婚残存原因:一曰,为保持夫妻双方两个家族之间的姻盟关系和利益;一曰,为便于照顾亡姐之遗孤。亦有学者认为,当与买卖婚或宗教因素有关。

猜你喜欢

  • 讬纥臣水

    见“土河”(63页)。

  • 祭黑山

    契丹族习俗。冬至之日,杀白羊、白马、白雁,各取其生血和酒。契丹皇帝北望拜黑山(今内蒙古巴林右旗境内之罕山),奠祭山神,每岁是日,五京进奉纸造人马万余副,祭山而焚之。其俗甚严,非祭不敢近山。契丹黑山,如

  • 石砫宣慰司

    明、清四川土司名。明天启元年(1621),由石砫宣抚司升置。以原宣抚使马千乘子马祥麟晋为宣慰使,治石砫(今四川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管辖溪洞蛮民(今土家族等)。明隶重庆府(治今重庆市区),清隶夔州府(治

  • 查郎阿

    ?—1747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字松庄。色思特子。康熙末,授参领。雍正五年(1727),由镶黄旗满洲都统迁左都御史。以西藏阿尔布巴及管理前藏之噶伦隆布奈合谋叛投准噶尔并杀首席噶伦康济鼐,奉

  • 诺门汗

    清代对喇嘛教高级僧人的一种封号。“法王”之意。地位低于呼图克图。凡受此号者,皆由清政府给予敕印,并得实行转世。

  • 卫律

    汉代匈奴将领。长水胡人。生长于汉地,初仕汉。经协律都尉李延年举荐,出使匈奴,后以延年因故被诛,恐遭牵连,降匈奴,受重用。汉武帝天汉元年(前100),受匈奴且鞮侯单于命,案治汉使苏武事,劝苏武归降匈奴,

  • 毕底

    地名。今司丕提。北界帕兰山脉,南和东南至马尼山口山脉,西达西喜马拉雅山。原属西藏古格王国,后归拉达克管辖。1684年,拉达克据丁木刚和约,将毕底、古格本部及普让转归拉萨统治。其后拉萨又以毕底送给拉达克

  • 噶勒丹达什

    ?—1739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南左翼后旗台吉。又译噶尔丹达什。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垂库尔之子。康熙三十六年(1697)随达什巴图尔归属清朝。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任青海和硕特左翼长。五十

  • ?夷

    见“焉耆”(2022页)。

  • ①北方古族名。亦作翟,因狄人主要居住在北方,故又称“北狄”或“北翟”。一说狄即商代之鬼方、周代之“��狁”。史载,周族先祖不膹、公刘等居于“戎、狄之间”。《毛诗故训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