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李满住”(1043页)。
又作“乌哲定变”。契丹建国初期所平息的一起王位争夺事件。屋质(清代译“乌哲”),即耶律屋质,辽太宗时重臣,累官惕隐,掌皇族政教,尤得淳钦皇太后器重。大同元年(947)四月,辽太宗耶律德光伐晋还军,卒于
即“兀惹”(107页)。
西汉越人地方官员。番禺南越人。为人刚直,有谋略。武帝元狩六年(前117),被交趾剌史罗宏举为都尉。不久迁任南海郡丞。后擢日南太守。从政期间,除弊兴利,厚生惠民,“民夷怀之”。卒后葬于马鞍山后。
见“貊”(1732页)。
见“哈喇忽剌”(1642页)。
参见“学董制”(1536页)。
清初索伦部著名首领。又作博穆博果里、博穆波果尔、博古里、奔博果尔、奔波果尔。鄂温克族(一说达斡尔族)。世居额尔古纳河与精奇里江之间,以地为姓。以才勇见长,得众心,江南北各城、屯俱附之。下辖多科、噶尔达
?—1656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贝勒※穆尔哈齐第五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十二月,擢骑都尉,封一等奉国将军。清崇德二年(1637)四月,预议政。六年(1641),随皇太极围明松山(今辽宁省
见“柳条边”(15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