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女真字海龙摩崖”(148页)。
“勐卯国”(今云南德宏瑞丽、陇川一带)“国王”(部落首领)。傣族古代传说人物。相传其母将分娩时,被大鸟衔至一棵大树上,生召五定。后被一僧人将其母子从树上救下,其母遂与僧人结为夫妻。及长,被举为国王。因
契丹科举制度,有乡、府、省三试之设。乡中曰乡荐,府中曰府解,省中曰及第。三岁一试进士,贡院以二寸纸书及第者姓名给之,号“喜帖”,接帖方允以参加殿试。
藏语音译。义译为“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的※“堆穷”相似,是头人或大※“差巴”的附属户。地位低于一般差巴。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领主或大差巴给予一小块“
见“结剌吉卫”(1784页)。
元朝大臣。钦察人。广平路总管忽都之子。通蒙语。初从平章阿塔海于扬州,为奏差官,每年数赴京奏事,深得忽必烈赏识。至元二十二年(1285),授金坛尹,迁江浙行省理问官、江西行省都镇抚。二十七年,从丞相忙兀
?—354十六国时期前秦大臣。字元才。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前秦开国主※苻健之弟。善兵书,多谋略,礼贤下士。曾率军自潼关八至华阴(今陕西华阴东南),助兄健进据关中。东晋永和七年(351),兄
族名。又称非牙喀、飞牙喀、尼夫赫、尼古奔、那货克、那害克。俄人称“吉里亚克”。唐称“郡利部”。金称吉里迷、济喇敏、海上女真。元称帖列灭。清称此。赫哲语意为“不穿裤”,是为他称。自称“尼夫赫”,意为“人
即西州回鹘。因其地属唐北庭地故名。参见“西州回鹘”(703页)。
书名。金毓黻(1887—1962,字静庵,号千华山民)著。书成于甲戌年(1934),凡20卷。有千华山馆、1977年汉城太学社和台北文海出版社本。卷1与卷2为《总略》,卷1为元以前汉文献中渤海史料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