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黎
唐时文献中对海南岛少数民族称谓之一。见刘恂所作《岭表异录》。作者于唐昭宗朝(888—904)时曾谪居海南岛,在其著作中以此名称呼当地少数民族,即后来之黎族。
唐时文献中对海南岛少数民族称谓之一。见刘恂所作《岭表异录》。作者于唐昭宗朝(888—904)时曾谪居海南岛,在其著作中以此名称呼当地少数民族,即后来之黎族。
旧时东北满、赫哲等族一种以鱼皮制作的服装。《三朝北盟会编》卷3记载,满族先民金代女真人穿着此衣,后在赫哲族中尤为盛行。一般以大发哈鱼(一作打法哈子或大马哈)皮缝制。此鱼皮色微黄,在阳光下有如文绵一般。
清朝大臣。字子维。蒙古镶黄旗人。初历任理藩院誊录官、笔帖式、主事、员外郎等职。光绪七年(1881),赏加四品衔。八年,充西藏随印司员。十年(1884),以办理唐廓交涉案有功,充开导洋务委员。十四年(1
即“长庆会盟碑”(370页)。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低级属官。由土司委任其较疏远的内亲外戚担任,授予不同职务,其职权和特权相当于※新爷,但管辖范围与特权均小于新爷。参见“新爷”(2375页)。
清代藏传佛教高僧。藏族。生于阿柔曲多果尔部落。7岁出家。道光元年(1821),赴西藏入哲蚌寺郭芒经院,拜贺尔·洛桑贡布格西、嘉赛经师洛桑年扎等为师。八年(1828),由策却林寺益喜旦增授比丘戒。返回家
见“花刺子模”(999页)。
1311—1390元末明初云南丽江土官。又作木得。原名阿甲阿得,字自然,号恒忠。纳西族。元末丽江路宣抚使阿烈阿甲长子。任通安州(今丽江县坝区)知州,升丽江路宣抚司副使。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明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北部。牧地当潢河(今西拉木伦河及其下游西辽河)北岸。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全宁卫,后属兀良哈北境。至达延汗曾孙苏巴海,号所部为巴林,与喀尔喀为兄弟部落,役属于察
部族名。明代东海女真虎尔哈部之一支。世居图们江北,珲春河左右,与朝鲜庆源相对。清太祖时,部长郎柱(舒穆禄氏)举部内附,隶正黄旗满洲。郎柱长子杨古利受封一等子世爵,号“超勇公”,位仅次八贝勒。弟楞格礼,
唐代在回纥地区建立的羁縻政权。※“六府七州”之一州。位于多览葛西北。以阿跌等部配合唐军灭薛延陀汗国,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467)置,以阿跌首领贺之为刺史。隶燕然都护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