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板瑶
见“董本优”(2185页)。
见“董本优”(2185页)。
元朝官署名。掌诸王事宜。成宗大德九年(1305),以灭怯秃等8人充任。掌诸王、驸马、宗姻、朝觐傧介之事,并与蒙古翰林院官共同译写润色诏令。因“其贵似侍中,其近似门下,故特宠之以是名”(《元史·百官志三
朝鲜语音译。旧时※“契”组织的一种,即农务契。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今已不存在。多在插秧和锄草季节组织,以一个部落为单位,参加者均为男丁,有威望和力量者担任初首(亦称领首、座上、领座,即指挥者)和都监(初
满洲官名。清帝的高等侍卫官。设于内大臣之后,衔列内大臣、散秩大臣之上,正一品。顺治(1644—1661)初定,以领侍卫内大臣六人(※上三旗各设2人)统领御前、殿堂诸侍卫。除奉特旨补授(如额亦都子孙皆世
?—1643清初将领。蒙古族。瓦三氏。初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护卫。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兵败西行后,率所属40余户渡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镶白旗,授游击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军征明,屡胜明兵
清代湖南永顺土官。字公瞻。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彭宏海子。康熙五十一年(1712),承袭宣慰使。雍正六年(1728),纳土辞职,请归江西祖籍。降旨嘉奖,授参将衔,并世袭拖沙喇哈番(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杂尔伯克。“巴匝尔”,维吾尔语,意谓“市集”。职司管理集市一切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正月,纳木里河女真野人首领白百舍等来朝,与纳木河卫、哈鲁门千户所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作佛尔们河卫,并说该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南45里。出库今有据
唐代后突厥汗国贵族。又作默特勤。名逾输。阿史那氏。※默啜之子。开元四年(716),兄※移涅可汗继位后,受封为右贤王。同年,因骨咄禄子阙特勤攻杀移涅可汗,出兵攻阙特勤,兵败投唐。六年(718),唐谋大举
清代满族女文人。光绪时宗室、礼部侍郎宝廷女,寿富妹。早卒。著有《箨秋遗稿》。
1573—1623后金将领。满洲镶黄旗人。马佳氏。世居马佳,以地为氏。初随父尼玛禅率众归附努尔哈赤,屡立战功,授骑都尉世职,位列理事十大臣之一。天命四年(1619),败明军于尚坚崖,晋二等轻车都尉。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