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我国羌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分布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理县、松潘县、汶川县及绵阳地区北川县。阿坝州黑水县的部分藏族也使用羌语。使用人口约13万左右。羌语分南北两大方言,每个
清代德格女土司。藏族。为德格土司鲁珠布嘉木措之妹。自幼为尼。协办土司事务,为众信服。因其兄于乾隆四十年(1775)病故,子年幼,不能理事,经大小头目、百姓禀奏,愿由其护理土司事务。时因清军剿办金川,运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打围大神”(猎神)。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狩猎是旧时赫哲族的重要生产部门,他们相信有专司狩猎的神,供奉它,能保佑多得猎品。其为管理打猎一切事宜之神,神形
1864—1923新疆哈萨克族诗人、音乐家。一生创作了大量诗歌,其中既有广大牧民喜闻乐见的口头歌谣,也有饱含战斗激情的叙事长诗。最著名的有《萨里哈与萨曼》、《木马》、《法兰西国王》、《努赫曼与纳合木》
书名。广西地方志。280卷。清谢启昆(1737—1802,字蕴山,号苏潭,江西南康人,汉族)修撰。嘉庆四年至七年(1799—1802)作者在广西巡抚任内主修。约成书于嘉庆六年十月。其书乃在前志基础上,
为清代西藏与哲孟雄(锡金)分界处。又作罗那克山。乾隆时设有鄂博。
金宗室、大臣。本名挞不野。女真族。完颜氏。阿买勃极烈(官名)习不失孙,真定留守鹘沙虎子。天眷(1138—1140)初,充护卫。翌年,以擒宗磐、宗隽有功,加忠勇校尉,迁昭信校尉、尚厩局直长。三年,升局副
见“特薛禅”(1873页)。
解放前云南独龙等一些少数民族用以判断盗窃等案件一种习惯方法。独龙族人视盗窃为最可耻之事,若发现偷盗嫌疑,经家族长调解未决,便用铁锅把水煮开,再放进蜂蜡和一块石子,被告者要伸手将锅内石子取出,若手被烫伤
1596—1633清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董鄂氏。何和礼额驸第四子。初袭父三等总兵世职,办事明敏,兼通汉文。太祖努尔哈赤喜之,以代善贝勒女妻之,封和硕额驸。天聪元年(1627),任固山额真,随大贝勒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