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增·扎巴坚赞
藏族高僧。前藏堆章人。宗喀巴弟子。初从直贡巴闻习诸法,以众密乘为上师,研习布敦大师论著,后顶礼宗喀巴,闻习显密教法。恪守戒律,深明律藏,并教宗喀巴其他弟子。辞甘丹寺法台,让于贾策杰,曾将宗喀巴遗体置于旃檀箧内,复供养于由数十升白银制成之灵塔中。建尊莫策寺,驻之,毕生专事讲经修行,习律仪等显密经论。圆寂于尊莫策寺。主要著作有《毗奈耶学处广论》等。
藏族高僧。前藏堆章人。宗喀巴弟子。初从直贡巴闻习诸法,以众密乘为上师,研习布敦大师论著,后顶礼宗喀巴,闻习显密教法。恪守戒律,深明律藏,并教宗喀巴其他弟子。辞甘丹寺法台,让于贾策杰,曾将宗喀巴遗体置于旃檀箧内,复供养于由数十升白银制成之灵塔中。建尊莫策寺,驻之,毕生专事讲经修行,习律仪等显密经论。圆寂于尊莫策寺。主要著作有《毗奈耶学处广论》等。
明代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首领。蒙古族。博尔济击特氏。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第十六代孙。库缓次子。16世纪中叶,称卫拉特汗,为卫拉特蒙古诸部中第一个称汗者。
元代土司名。据《元史·地理志》,至元二十七年(1290),从云南省请,以蒙怜甸为蒙怜路军民总管府。《读史方舆纪要》卷119木邦军民宣慰司条,称其地在木邦司北。治所在今缅甸北部勐卯之西。为傣、掸族居地。
书名。中国伊斯兰教著作。清末经学大师马复初撰。4卷。咸丰八年(1858)成书。复初(1794—1874),字德新,云南大理人,回族,精通阿拉伯文、波斯文和伊斯兰教典籍,著述等身。此书卷一为“信源六箴”
?—约1328元朝大臣。又译秃鲁。蒙古克烈氏。湖广行省左丞相※也先不花次子。历任宗正府也可扎鲁花赤(大断事官)、中书右丞、司徒。武宗至大元年(1308),知枢密院事。二年,授中书左丞相。仁宗皇庆二年(
古族名。羌人的一支。春秋前已分布于今青海东部积石山至贵德、河曲一带,又称河曲羌。其居地古称赐支,故汉代又称赐支羌。因古代汉文史籍中常将西北地区少数民族泛称戎羌,故亦称析支戎。汉以后不见记载。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阿尔泰军台所经,东接达里冈爱牧马场界,西至西尼察鄂博接本部左翼后旗界,南接四子部落旗界,北至巴噶哈台接本部左翼后旗及左翼中左旗界。有佐领14。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七年(16
?—1258元朝将领。又译叶了干。蒙古札剌儿氏。成吉思汗宿卫拔彻之子。太宗年间(1229—1241),父战死后,袭职,任火儿赤(佩箭侍卫)、博儿赤(司膳),事太宗子岳里吉为卫士长。七年(1235),从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纳会鸡部”(1272页)。
清皇室对八旗所属京内外、旗内外全部官兵的称谓。“旗下家奴”或“旗仆”,即各旗人家内的世仆;“包衣世仆”,指内务府、宗室王公府所属的包衣官兵及服役人等。帝王(汗、贝勒)与八旗官兵之间的关系,历来表现为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