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巧
藏语音译,又作基恰,意为“总管”。原西藏地方政府属下地方行政机构。相当于内地的专区。多设四品以上僧俗官员各1人主事。上对※噶厦负责,下领所属各※宗(相当于内地的县)、谿 (庄园)。原西藏地方政府于昌都、黑河、山南、日喀则、阿里、亚东、工布等地,均设基巧辖之。其职权主要是监督和指挥下属各宗政府的一切行政事务,在辖区内可派收日常所需差物,判处各宗、谿不能解决的纠纷,权力甚大。另有孜恰堪布、马基基巧和丛列基恰。
藏语音译,又作基恰,意为“总管”。原西藏地方政府属下地方行政机构。相当于内地的专区。多设四品以上僧俗官员各1人主事。上对※噶厦负责,下领所属各※宗(相当于内地的县)、谿 (庄园)。原西藏地方政府于昌都、黑河、山南、日喀则、阿里、亚东、工布等地,均设基巧辖之。其职权主要是监督和指挥下属各宗政府的一切行政事务,在辖区内可派收日常所需差物,判处各宗、谿不能解决的纠纷,权力甚大。另有孜恰堪布、马基基巧和丛列基恰。
见“蕃汉转户”(2489页)。
清代藏族学者。道光八年(1828),著有《德格土司传》,详载德格地区(今属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土司家族史,是研究该地藏族历史的重要史料,颇有声誉。有木刻版传世,版存德格印经院,共54版。1968年捷克
见“道克顿”(2299页)。
①即“大㚖(76页)。 ②辽天庆六年(1116)擒高永昌献金将斡鲁者,亦名挞不野,为高永昌部下,或说其为二人,或说为同一人。 ③即“答不也”(2238页)。
元末明初云南阿迷州土官。彝族。又作和宁。元末承袭阿迷州万户府土官。明洪武十六年(1383),亲自赴京朝贡。十七年,予诰敕冠带,实授阿迷州(治今云南开远县)土官知州。
唐时南诏政区名。为南诏二都督府之一,系地方最高行政区划,治所在今四川会理县,辖域相当于凉山彝族自治州及雅安地区石棉等地。大理国时改为会川府,为乌蛮、白蛮居住地。元至元(1264—1294)中,改为路。
即“克勒底雅”(987页)。
①清仁宗颙琰年号。1796—1820年,凡25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仁宗颙琰(2508页)。
德昂族旧称。1985年9月根据本民族意愿,正式改为※“德昂族”。详见“德昂族”(2520页)。
见“叔孙建”(13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