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都督佥事
官名。明朝授予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的职衔,秩正二品,地位次于土都督及土都督同知,参见“土都督”(66页)。
官名。明朝授予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的职衔,秩正二品,地位次于土都督及土都督同知,参见“土都督”(66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都备伯克、都贝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征收2千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布依族旧称。相传奉调而来,因身穿重甲,与“仲家”谐音,故名。实为黔地上著民族。详见“布依族”(466页)。
珞巴族迦龙部落方言音译,意为“悬吊鸡蛋”。旧时神判名称之一。流行于西藏自治区珞谕地方。当发生民事纠纷时,各自拿出同等数量的牛,交给村落首领,并到特定的房子举行神判。届时,在房梁上吊一鸡蛋,巫师念咒后,
河流名。蒙古语称伊克图尔根高勒。以流域土质色黑得名。是黄河支流,位于内蒙古中部。北魏时称荒干水,隋唐时称金河。从大青山流出,西南流经呼和浩特市郊,至托克托县河口镇入黄河。长约219公里,可溉面积50余
?—1754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西右翼后旗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茂济喇克之子。雍正元年(1723)拒从罗卜藏丹津反清。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为该旗第一任札萨克。
?—1627后金大臣。满族。完颜氏。祖居完颜地方(今吉林省通化市西南)。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初期,率众来归,封牛录额真(汉译佐领),隶镶红旗满洲。侍卫努尔哈赤左右。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叶赫、哈达
?—1488明朝土族西府土司。世居青海西宁。元西宁州同知※李南哥之裔,※李英侄,李雄子。明宣德四年(1429),升陕西行都司都指挥佥事。因功累迁都指挥使。正统元年(1436),奉旨挂镇西将军印,充总兵
见“辖里尀”(2445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号达尔汉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次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随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招抚南疆,住库车。二十三年(1758)三月,闻大小和卓布拉呢敦、霍
鄂温克语音译。居住今内蒙古阿荣旗和鄂温克族自治旗的鄂温克人对※“柱”的另一种称呼,但两地在使用时不尽相同:阿荣旗的鄂温克人只称“家”或“家庭”为“纠”,称居室为“柱”,如“萨喜格柱”、“萨喜柱”(产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