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诗词>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授与各级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和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对民族地区的土著首领“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的方式。所谓“以土官治土民”。它是由民族地区当时的社会历史及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决定的,其肇始于秦汉,中经唐宋不断充实,至元代正式形成制度,并完备于明代,延续于清代及民国。元朝统一全国后,其疆土较之汉唐更为广阔,为巩固其有效统治,总结了历代王朝特别是唐宋以来对民族地区的统治经验,视各族首领辖区之大小及具体情况,对他们授与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及长官等不同名号,又在各族聚居的府、州、县设土府、土州、土县等世袭土官,并对土官土司的任命、品级、承袭、升迁、赏罚等都有规定,逐渐形成制度。及至明代,进一步完善对各级土官土司的职衔、承袭、隶属关系、贡赋、征调等制度,使土司制度更为完备,所谓“踵元故事,大为恢拓”。清循明制,但对土司的承袭和考核更为严格和完备,并采取某些措施分割或缩小土司辖区及限制土官土司权力,防止其势力尾大不掉。设立土司的地区,虽仍按旧俗管理其原来辖区,朝廷也不改变其社会组织与经济结构,在政治上、经济上都有很大的独立性,但土官土司一经授职,朝廷即赐诏敕、印章、冠带等信物,作为朝廷命官标志,得服从于中央王朝,听命调遣和定期贡纳,即要承担一定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等义务,对加强中央政权与民族地区的关系曾起过积极作用。但土司世官其土,世有其民,对辖区土民残酷压迫,肆意苛索。不断扩充势力,相互仇杀,乃至与中央王朝分庭抗礼。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及封建王朝的统治势力逐步深入这些地区后,朝廷便采取更治之法,故在明代后期,特别是清雍正以后对土司辖区逐步推行※改土归流,改过去间接统治为直接统治,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地区的控制,但对一些客观条件还不成熟的地区,则仍沿旧制,一直残存至民国。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民主改革,彻底废除。

猜你喜欢

  • 车凌巴勒

    ?—1728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第四子。初授一等台吉。康熙三十年(1691),随父朝觐,赐冠带、银币。五十年(1711),封札萨克

  • 天全六番招讨司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六年(1373)十二月,合天全、六番二招讨司置。秩从五品。治所在今四川天全。初,以前土官高英、杨藏卜为正、副招讨。是年,高英遣子敬严等入朝贡方物,洪武帝赐以文绮、龙衣等。二十一年(

  • 和蛮

    古族名。今哈尼族先民。渊源于南迁的古氐羌人。南北朝以后,从原来的僰、叟、昆明族中分化出来的一个民族集体。始见于唐张九龄《敕安南首领爨仁哲书》:“和蛮大鬼主孟谷悮”。因其信仰巫鬼教,政治、宗教上的首领称

  • 恰库卫

    见“乞忽卫”(123页)。

  • 萨迦派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贡却杰布(1034—1102)创建。宋熙宁六年(1073),其在后藏萨迦地方建萨迦寺,故名。元中统元年(1260),其第五代祖师八思巴被忽必烈尊为“国师”(后升号帝师),至元元年(1

  • 邓州

    州名。原为邓至羌所据之地,并建邓至政权。自亭街以东,平武以西,汶岭以北,宕昌以南皆其所有。南北朝时地属吐谷浑,西魏废帝元钦(551—553年在位),逐吐谷浑,据有其地,置宁州,后改邓州,置邓宁郡。以邓

  • 巴丁拉木

    普米族崇拜的母系氏族始祖。普米语音译,“巴”为普米族的族族名,“丁”意为“土地”,“拉木”是“母虎”,意为“普米土地上的母虎神”,是该族所崇拜的“白额虎”的化身,也是宁蒗、永宁、泸沽湖地区普米、纳西、

  • 石三保

    1746—1796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起义首领。湖南永绥(今花垣)黄瓜寨人。苗族。原为寨老。家贫。靠烧炭、打猎为生。习武功,善用刀矛枪弩,性情刚毅勇猛,以善猎著称。乾隆六十年(1795)正月,与贵州※石

  • 抚黎局

    清海南治黎机构。光绪十三年(1887),广西提督冯子材奉命镇压海南临高、儋州等地黎汉农民起义后,在岭门、南丰、悯安等各地分置。局长均委任汉族地方官吏充任,局之下设黎团总长,可由当地汉族或黎族封建地主担

  • 通事

    ①官吏名。辽、金、元等朝皆置。契丹开国后,统治汉人日多,契汉间语言不同,风俗各异,为更好处理汉人事物,置此职官。《资治通鉴》注称:“契丹置通事以主中国人,以知华俗、通华言者为之。”史载,天显十一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