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曲
参见“三教理”(50页)。
参见“三教理”(50页)。
?—1736清朝将领。陕西宁夏(今宁夏区银川市)人。回族。康熙三十九年(1700)一甲一名武进士,授头等侍卫。四十五年(1706),授直隶昌平参将,累迁云南永北总兵。五十九年(1720),与总兵赵坤率
清代对黑龙江南北部分鄂伦春人的称呼。因用马匹作乘载工具,故名。亦称使马鄂伦春,以区别于使用驯鹿的鄂伦春人。据《黑龙江志稿》,居鄂伦春分布区的西部。今居我国境内的鄂伦春人,早已不使用驯鹿,皆骑马出猎,无
郡名。隋大业四年(608),炀帝平吐谷浑。次年,以其地之曼头、赤水二城置。辖境相当今青海共和、兴海、同德、玛沁等县地。治赤水城(今兴海县东南)。隋末大乱,地复入吐谷浑。唐贞观十年(636),封吐谷浑王
?—677唐代铁勒族契苾部著名将领。先辈世为契苾部首领。契苾部易勿施莫贺可汗※契苾歌楞孙,莫贺咄特勒※契苾葛之子。父卒,袭位,时年9岁,号大俟利发。贞观六年(632),与母率部众6千余户附唐,置于甘、
即“忽汗海”(1488页)。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河流”。后引申为基层单位名称,相当于屯、村。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扎敏努图克(努图克,汉意为“区”)下有木奎等高鲁。木奎等高鲁。
见“亦鲁河卫”(874页)。
回族族谱名。初辑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由蒲氏之八世孙蒲携南与其子孙共同编修。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咸丰五年(1855)、光绪七年(1881)、三十三年(1907)五次重修。1913年付印
西域古城名。见《汉书》、《魏书》之《西域传》。为且末国都城。遣址在今新疆且末西南15里处。当地残余城墙犹存,房屋基址清晰,时有古物、铜印等出土。
?—535南北朝时期吐谷浑王。姓吐谷浑氏。《梁书》载:梁中大通六年(534)嗣立。初受梁封为行河南王,同年三月,复受封西秦、河二州刺史、河南王。同时遣使至北魏朝贡。在位二年左右,约大同元年(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