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伯
见“锡伯”(2364页)。
见“锡伯”(2364页)。
见“东乡族”(510页)。
见“朅槃陀”(2284页)。
解放前锡伯族供奉之神。锡伯语,意谓“延续后代的娘娘神”。其形制是:用一条两丈多长丝绳,挂上小弓箭、布条小箭袋、小摇篮、背式骨(猪、羊膝拐骨)等物。平时将丝绳装入袋内,挂于上房西屋西北角。至除夕时始取出
习惯法。鄂温克语音译,意为祖先传下来的习惯或古老的传统。流行于额尔古纳河使用驯鹿鄂温克人地区。它体现全体社会成员利益,大家均严格遵守。包括从生产到生活及宗教迷信等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如猎人打到鹿、犴后
①(? —1756)清朝大臣。一作祃木特,又称库克辛玛木特。乌梁海人。初为准噶尔扎哈沁鄂拓克宰桑,驻守阿尔泰山,游牧于布拉罕及察罕托辉左翼。清雍正八年(1730),受准噶尔首领噶尔丹策零派遣,领兵2万
旧时傈僳族结婚时送给舅家的礼金。傈僳族实行姑舅优先婚,女孩自幼许配给舅舅家做儿媳。舅家也很早就准备耳环、手镯等订婚礼物给小姑娘佩带,作为长大后必须嫁给舅家男孩的标记。只在舅家没有男孩可以匹配或不愿娶时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合伯驸马于大德十年(1306),火沙于天历二年(1329),先后受封昭武王(一作昭武郡王)。
契丹、汉、蒙、藏文墨书题记。位于内蒙古扎鲁特旗乌兰哈达乡四家子屯西北阿贵山腰距地面约40米处,洞宽6米,径深12米。洞内外壁上题记共21处,有4种文字,其中汉文最清晰,有“乾统七年(1107)五月”、
1902—1949新疆三区(伊犁、塔城、阿勒泰)革命领导人之一。又译伊斯哈克伯克,全名伊斯哈克拜克·穆依诺夫。新疆乌恰县人,柯尔克孜族。幼时就学于经文学校。16岁被荐举为部落伯克。1925年应募至边卡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南部。牧地东界喀尔喀左翼旗,西界敖汉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古鲜卑地。唐属营州都督府,后入于奚。辽、金为兴中府北境。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