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
藏语音译。意为“上师”。原系对藏传佛教(喇嘛教)地位高,影响大,博学能为人师者的高僧之尊称,别于一般僧人,后泛指一般僧人。始于元朝。清沿明制,有驻京喇嘛、西藏喇嘛,西番喇嘛及游牧喇嘛等类。高僧享受优礼和特权,皆有职衔和名号,亲颁敕书,其服饰准用金黄、明黄、大红等色,其转世呼毕勒罕入理藩院注册特赠加恩赏赉,可免差徭、赋税,获罪之高僧,剥黄按律治罪。
藏语音译。意为“上师”。原系对藏传佛教(喇嘛教)地位高,影响大,博学能为人师者的高僧之尊称,别于一般僧人,后泛指一般僧人。始于元朝。清沿明制,有驻京喇嘛、西藏喇嘛,西番喇嘛及游牧喇嘛等类。高僧享受优礼和特权,皆有职衔和名号,亲颁敕书,其服饰准用金黄、明黄、大红等色,其转世呼毕勒罕入理藩院注册特赠加恩赏赉,可免差徭、赋税,获罪之高僧,剥黄按律治罪。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氐族聚居区。一说为故氐道简称。西汉以秦故道县改置,属武都郡(治今甘肃西和县南)。为※十三氐道之一。治所在今陕西宝鸡市西南大散关东南(或说在今陕西凤县与甘肃两当县之间)。西晋后废。为
藏语音译,又作宁穷、娘穷,意“小户”、“贫弱户”。此称元代已有。西藏民改前,因劳力弱未被农奴主分予“差岗地”,较※差巴地位更低的一个社会等级。其中一部分仍被固着在所属农奴主的领地内,被分予少量※工资地
东汉末年乌桓首领之一。为辽西乌桓大人。史称其多谋勇健。东汉灵帝(167—189年在位)初年,据辽西,统部众5千余落,自称王。中平四年(187),受汉叛将张纯诱使,随从攻扰蓟中。次年,攻掠青、徐、幽、冀
见“柳条边”(1576页)。
县名。位于青海省东部。治所在巴燕镇。地处黄河流域,为青海古代文化发源地之一。古属西羌,南北朝时设郡县。唐于其地置廓州。安史之乱后,地入吐蕃,历为唐、蕃交战之地。宋时唃厮啰于此建立政权。元初为吐蕃等处宣
见“西部哈萨克”(710页)。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2年12月7日(清光绪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清朝分界大臣、巴里坤领队大臣沙克都林扎布和俄国全权大臣、费尔干纳省副省长麦登斯基在喀什噶尔签订。此约为※《中俄改订条约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法坦河所。永乐七年(1409)四月,奴儿干鞑靼首领忽刺冬奴等65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所,与伏里其、乞勒尼2卫同时建立,据考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伏答河流域。
见“亦儿古里卫”(874页)。
见“耶律良”(13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