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车臣汗部右翼前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萨喇克河接车臣汗旗界,西至喀喇诺尔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南至喀喇莽鼐接车臣汗旗界,北至昭莫多接本部中后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硕垒汗第三子拉布哩之孙色棱达什附清,三十年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萨喇克河接车臣汗旗界,西至喀喇诺尔接本部右翼中右旗界,南至喀喇莽鼐接车臣汗旗界,北至昭莫多接本部中后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硕垒汗第三子拉布哩之孙色棱达什附清,三十年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四十六年(1781)议叙,诏准其后嗣以札萨克一等台吉世袭罔替。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事。宣政
宕昌羌国王。※梁弥博之子。《梁书·诸夷传》载:“弥博死,子弥泰立”。据考,弥博死后,继位者当为※梁仚定,他于懃定之后即位。南梁大同七年(541),梁武帝以其行宕昌王为平西将军、河凉二州刺史、宕昌王。遣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专管村寨天葬及某些公益事务者。由土司指定贫苦差巴(支差者)担任,一般每村1人。无报酬,无任何特权,属义务性质,可免除公粮以外的其它负担。
藏语音译。意为商业税。指旧时西藏地方政府派官员或包税人,在各季节性农牧交换的商业集会地点,向参加交换的农、牧民商人等征收的交易税。一般以交易品总额的大约十分之一计征。西藏民主改革后已废除。且对农牧交换
明代云南陇川傣族首领。明朝平定麓川之初,即行归附,任陇川宣抚司(治今云南陇川县西南巴弄)同知,正统十二年(1447),以原宣抚使恭项肆杀无辜,刻虐人民,致使陇川为乱。明廷以其为群众信服,命代为宣抚使。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并将永乐四年(1406)八月所设脱木河卫作托漠河卫。
见“答儿麻失里”(2240页)。
1708—1757即七世达赖喇嘛。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康区理塘(今四川理塘)人。索南达结之子。由西藏甘丹、色拉、哲蚌三大寺认定为达赖喇嘛六世仓央嘉措转世灵童。清康熙五十四年(1715),
即“皮逻阁”(671页)。
清代贵州苗族大起义。因发生在咸丰五年至同治十二年(1855—1873)之间,史称“咸同起义”。参加起义苗民达百万之众,遍及贵州东、东南及中部150余州县,延续达18年之久,是清代最大的一次苗民起义。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