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同“朝贡”(2173页)。
见“灌奴部”(2593页)。
西藏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早期的一种宗教信仰陋习。当地民间认为,人死亡系某种“鬼人”或某家先世鬼魂作祟所致。一旦巫师为病人驱鬼治病未愈者或巫师判断由某家先世鬼魂作祟致死者均属“白支根”。死者家长据此便
藏语音译,意为“藏军司令部”。原西藏地方政府直属藏军最高指挥机关。直接管辖各兵营。设三品僧俗官员各一人主管,下设四至五品官员协理。僧官必由三大寺上层喇嘛札萨充任;俗官出自贵族子弟或由噶伦兼任。
门巴族民间木制餐具。门巴语音译,原为一种树名,转指特异功能木碗的称谓。当地工匠采用此树的瘤疙瘩或根部制作成器,故名。制作工序与※格育雅古相同。器型为侈口鼓腹,矮圆柱形足、平底。木质细密,花纹别致,镶嵌
见“罗卜藏额璘沁”(1422页)。
景颇族载瓦支山官世袭制的始行者。传说景颇人原处于无阶级、无压迫剥削、无世袭山官制度、人人平等的社会。自其始,实行山官世袭,每个山官都必须由出身于官种的人继位。有8子,除1子外,其余7子就是后来世袭山官
见“坠斤部”(1260页)。
清代以四川大小金川藏族迁京之人编设的佐领。乾隆四十一年(1776),新来男妇189人,连同以前居京旧人39名,合计228名,初编一佐领,入内务府三旗正白旗。以此项人丁原属土司所辖,无辨文字者,拟以内务
?—1896清代新疆蒙古族喇嘛僧。一译固帑干札拉参、棍噶札拉参。又名嘉穆巴图多普,法号察罕格根,意谓白活佛。甘肃洮州(今临潭县)人。早年在拉卜楞寺学经。清同治元年(1862),至新疆库尔喀喇乌苏布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