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千户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哈克三所。永乐四年(1406)二月,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儿张等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据考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附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哈克三所。永乐四年(1406)二月,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儿张等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据考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附近。
官名。亦作扎萨克。蒙古语音译,源出“扎撒”(法令)一词,意为“执掌政令者”、“尊长”。清代外藩蒙古各旗旗长的称呼,也是旗的封建领主。由清政府从旗内王公中委派一人充任,直隶理藩院,受中央监督。下设协理台
?—472或473武都国君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后仇池国君主※杨保宗从弟(一作从子)。南朝宋泰始二年(466),受宋扶植的杨元和(保宗子)因势弱不能自立,投奔北魏。遂自称武都王于葭芦(
见“李特”(1021页)。
传说中的中国伊斯兰教先贤古墓。全名为“赛义德·艾比·宛葛思”。又译为“斡歌士”、“斡葛思”、“旺各斯”、“万尕斯”、“挽个士”等。墓在广州城大北门外流花桥畔。俗称“响坟”、“回回坟”。相传为唐太宗(6
见“哈密”(1630页)。
?—1645清初蒙古翁牛特部首领。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铁木哥斡赤斤后裔,图兰长子。初为阿噜部济农,服属于察哈尔部。天聪六年(1632),为避察哈尔部林丹汗侵扰,率属众归后金,随皇太极征察
见“咄陆可汗”(1389页)。
见“永邵卜大成台吉”(640页)。
又称“布隆闺”。黎语,意为“没有做饭火灶的房屋”。汉语俗称“寮房”。过去黎族地区男女到十四五岁后,晚上就多不与父母同住,而筑屋另居,通常是同村几个人合伙,男的从备料到建造自己动手,女的上山砍料回来后,
一作段易长,即“段正兴” (16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