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光绪二年(1876)崇厚奉敕撰,四年书竣刊行。8卷。分舆图、疆域、城池、宫殿、审理、词讼、盐捐章程及户、礼、兵、刑、工五部公署职官,以及崇实、崇厚奏折等42类。记述盛京的行政设置及制度沿革,可补
我国广东省部分汉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分布在广东省怀集县西南部诗洞、永固、大岗、梁村、桥头等乡及封开县与上述地区毗连的长安、金装、七星等乡的部分村庄中。使用这种语言的约有七八万人。
?—1756清朝将领。四川成都人。回族。康熙五十八年(1719),由行伍从征西藏,以功迁陕西庄浪营参将,署川陕督标中军副将。雍正八年(1730),奉命从征准噶尔,以功授直隶山永协副将,署湖北彝陵镇总兵
?—1738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章佳氏。初由笔帖式补起居注主事。康熙十九年(1680),迁内阁侍读。二十七年(1688),授翰林院侍讲,充日讲起居注官。三十四年(1695),迁国子监祭酒。雍正元年
见“中俄改订条约” (300页)。
清代新疆通用货币名称。又译天罡。原为白银秤量单位,后引申为银币、银圆。准噶尔统治时,1腾格值银1两,可换普尔50文,后增至100文。阿古柏占据南疆后,铸造“天罡”银币,每枚值银5分。清光绪三年(187
明代青海塔尔寺西纳七世活佛。崇祯七年(1634),马南王(即马安邦)反叛,夺取西宁城,西纳活佛以兵收回西宁,献给明朝。以功赐灌顶国师僧职,并赐金印、诏书等,同时在西宁城关赐建大牌楼一座以彰其功。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须缴纳税粮,承担科差。元初免当杂泛差役,成宗(1294—1307年在位)以后废除此例。其差役、词讼归行省所设之官医提举司管理。规定每户须有子弟一人入各路医学习医。
赫哲语音译,一作“考日本楚”,意为“狍皮头帽子”。过去内蒙古、黑龙江省地区的鄂伦春、鄂温克和赫哲等族猎民狩猎,皆习戴狍头皮帽作伪装,然各族称呼和制作不尽相同。赫哲人的制法:打到狍子后,剥皮时将头皮完整
见“扯力克”(10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