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特南左翼后旗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阿喀公贝勒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固始汗玄孙噶尔丹达什率众归清。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雍正元年(1723),叙功晋镇国公。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大通河南岸。东至吉噶素台鄂兰布拉克,南至和洛海接土尔扈特南中旗,西至布都克图乌兰和硕,北至青海。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阿喀公贝勒旗。康熙三十六年(1697),固始汗玄孙噶尔丹达什率众归清。五十年(1711),封辅国公。雍正元年(1723),叙功晋镇国公。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大通河南岸。东至吉噶素台鄂兰布拉克,南至和洛海接土尔扈特南中旗,西至布都克图乌兰和硕,北至青海。今属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
藏语音译,又称哈拉乌苏或黑河。①地区名。在西藏自治区北部,北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接壤,辖那曲、安多、聂荣、巴青、索宗、比如、班戈、嘉黎、申扎等9县,专区机关驻那曲卡。②县名。在西藏自治区中部偏
元代傣族土司。元中统(1260—1264)中,其地首领归附。至元十三年(1276),置路。领三甸。治所在今云南永德县东北永康。隶金齿宣抚司,为金齿6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康府,十七年
※ 西羌的一支。原居河湟地区(黄河、湟水、析支河交汇地区)。战国时,秦献公初立(前384),欲复穆公之迹,兵临渭首(甘肃渭源),诸羌畏秦之威,相率外迁,※无弋爰剑孙印率其种人离开湟水地区,出赐支河曲,
见“拓跋珪”(1357页)。
①北凉沮渠安周年号。443—460年,凡18年。 ②北魏南安王拓跋余年号。452,凡1年。一作永平。
见“阿布勒比斯”(1231页)。
即“图龙禅”(1435页)。
见“浩海达裕”(1934页)。
民国初年新疆吐鲁番维吾尔族农民起义领导人之一。维吾尔族,哈密人。1912年哈密维吾尔族农民起义领导人铁木耳之弟。1914年3月,因不满新疆都督杨增新统治,同艾买提一起领导吐鲁番农民发动武装起义,杀死当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在蒙古地区,封建领主对其领地的牧场和牧地享有支配权,除优先占有水草丰饶的最好牧场,供自己饲养放牧外,将其余牧场分给所属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须按规定向领主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