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十
见“耶律吴十”(1312页)。
见“耶律吴十”(1312页)。
明代对安定、阿端、曲先、罕东四卫的合称,归西宁卫管辖。
清代新疆地区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明代为西蒙古土尔扈特部牧地,后属准噶尔部。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设参赞大臣,隶伊犁将军。辖区东至乌隆古河,北至额尔齐斯河,南至阿鲁沁达,西至爱古斯哈
见“阿骨打”(1212页)。
官名。系naqib的音译。由赛亦德(穆罕默德后裔,即“圣商”)家族专任的官职。朝会时坐于汗的左侧,位在汗位继承人之上。战时负责监军,纠察不尽职责之将领。※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清朝实行伯克制后,仍有此官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海西兀者讨温千户所、窝集屯河所。永乐二年(1404)十月,兀者托温女真野人首领唤弟(一作欢塔)来朝,以其居地置所,以唤弟等为千百户等官,赐诰印、冠戴、袭衣及钞币等。辖
见“盆奴里国”(1706页)。
西晋时焉耆王。太康六年(285),遣子入侍西晋。娶※狯胡女为妻,生子龙会。西邻龟兹(今新疆库车一带),以遭龟兹王白山所辱,不忘于心。临终,嘱子会为之报仇雪恨。会立,举兵龟兹,灭白山,据其国。
见“迪化”(1427页)。
以木板筑成的房屋。也作“版屋”。为部分汉族及氐等少数民族住宅建筑形式之一。《毛传》曰:“西戎板屋”。《汉书·地理志》云:“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南齐书·氐传》在叙及仇池氐的住宅建筑时
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塔。俗称锦州塔。座落在今辽宁锦州旧城北部。建于辽道宗清宁三年(1057)。为八角十三级密檐式实心砖塔。高56米余。塔基高大,为须弥座式。以斗拱挑承勾栏。首层塔身刻门窗、佛龛等,每面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