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唐文皇
见“李国昌”(1036页)。
见“李国昌”(1036页)。
旧时海南岛五指山黎族地区用以计量稻谷的单位。迄至解放前夕该地区仍沿袭以小刀掐穗的收割方法,以稻穗盈把为其计量单位,故称。约1公斤左右,6把为1攒,6攒为1对,2对为1律,2律为1姆。耕地面积通常也以播
明清湖广土家族土司名。永乐四年(1406,一作十三年),以散毛长官司改置(治今湖北来凤土家族自治县),隶施州卫。据载元至元三十年(1293),于此置散毛洞蛮夷官。次年升为散毛府。至正六年(1346),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乞列厄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四月设置之乞勒尼卫均改作奇穆尼卫。
? —1450明朝太监。蒙古族。正统十四年(1449),随明英宗征瓦剌,在土木堡(在今河北怀来县东)兵败被俘,降也先,告以内地虚实,劝也先内侵并充向导。献策从宁夏进兵,夺取陕西苑马寺马匹,直趋江南,置
彝语音译。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所用的土地面积单位之一。一自楼撒播种子1.5至2石。租种一自楼土地,须交纳地租1.2石。
?—370东晋时前仇池国君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仇池公※杨俊之子。晋永和十二年(356),父杀杨国自立为仇池公。升平四年(360),父卒,继位。初称臣于前秦苻坚,受封平南将军、秦州刺史
即“慕容涉归”(2441页)。
壮族传统翻土工具。亦称脚犁,壮语称踏所。流行于广西壮族山区。为木架铁铧。犁架由扶手、犁杠、脚踏木组成,多为农民自制;铧口用生铁铸成或用熟铁打制,重约2斤。功效比牛耕低一至数倍,但适用于多石、巨根错节、
北洋军阀、国民党和日本侵略者强迫鄂伦春族青壮年男子组建的地方武装。初称“山林游击队”或“栖林游击队”,日伪时期改用是名。民国十四年(1925,一作十三年)始建。辛亥革命后,鄂伦春族社会仍沿用清代路佐组
(1768或1791—1797) 清嘉庆年间南笼起义首领。小名阿成,又名韦德明,绰号七绺须。贵州南笼府(府治今贵州安龙)当丈寨人。布依族。出身贫寒,务农为业,喜习拳棒,颇精医道,平素好交游,并助人为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