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思哈
清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乌苏氏。世居瓦尔喀冯佳屯。初与弟吉普喀达归后金,隶满洲正白旗,任佐领,后改隶镶白旗。天命四年(1619),随军征明,立功受嘉奖,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六年,以参领率军围辽阳城,先登。天聪八年(1634),以功,晋二等轻车都尉,寻晋为一等。崇德二年(1637),同理藩院参政尼堪率每旗甲士10人及科尔沁、敖汉等蒙古兵征瓦尔喀,获胜。累迁至吏部参政。是年四月卒。
清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乌苏氏。世居瓦尔喀冯佳屯。初与弟吉普喀达归后金,隶满洲正白旗,任佐领,后改隶镶白旗。天命四年(1619),随军征明,立功受嘉奖,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六年,以参领率军围辽阳城,先登。天聪八年(1634),以功,晋二等轻车都尉,寻晋为一等。崇德二年(1637),同理藩院参政尼堪率每旗甲士10人及科尔沁、敖汉等蒙古兵征瓦尔喀,获胜。累迁至吏部参政。是年四月卒。
十六国时期鲜卑首领之一。见“密贵”(2122页)。
见“西克辛佛教寺院”(717页)。
明代青海塔尔寺西纳七世活佛。崇祯七年(1634),马南王(即马安邦)反叛,夺取西宁城,西纳活佛以兵收回西宁,献给明朝。以功赐灌顶国师僧职,并赐金印、诏书等,同时在西宁城关赐建大牌楼一座以彰其功。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
1638—1703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先世居瓦尔喀。顺治进士。自康熙七年(1668)起,历任刑部郎中、内阁学士和礼部、户部右侍郎。十六年(1677),擢工部尚书,旋调吏部。时“三藩”
见“完颜吴乞买”(1164页)。
南北朝时期阴平国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杨广香孙,※杨炅子。齐建武二年十二月(496年初),父卒。次年正月,受齐封为假节、督沙州军事、征虏将军、平羌校尉、沙州刺史、阴平王。卒于梁天监元
西汉时匈奴王。挛鞮氏。※搜谐若鞮单于且糜胥之子。任匈奴左祝都韩王。汉成帝鸿嘉元年(前20),父嗣单于位,保持与汉和好关系,受父遣入侍汉。
苗族传统服饰。妇女背上配挂的一种装饰物。多用麻织,或挑绣花纹,花纹细密,制作精巧。布端缀有20余个海壳,其民因被称为“海苗”。有盛装及便
官署名。汉代初称大行,由秦代典客改置。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此名。置大鸿胪卿一人主事,以大行令为属官。职司诸侯封谥、奏谏、皇子拜王、诸王入朝,及边疆各族来使宴赉、封赐等事。魏、晋初因其旧。至东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