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之一。1965年8月正式确认为单一民族。“珞巴”藏语,意为“南方人”。分布在西藏自治区东南部珞瑜、门隅、察隅地区及墨脱、米林、隆子等县。包括博嘎尔、棱波、邦波、德根、崩尼、崩如、米古巴、米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所设益实卫和正统后所设亦实卫均称作伊实卫。
见“格哷博罗特”(1810页)。
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乾隆二十六年(1761)建置于阿克苏。以其地产铜,令各地维吾尔族百姓交纳额铜、本城伯克贡铜、及官采铜料开铸。铸就钱文,以六分散给纳铜之人,四分存官搭放兵饷。六分之中,又抽十分之二
见“妫水”(1261页)。
光绪以前一些蒙古地区尚存在以羊和茶代替货币进行交易的情况。牛、马、骆驼等大牲畜,对零星支付不方便,而羊便于用作小额交易的支付,且牧民手里经常有,数量也多,用以代替贷币比较方便。用茶作为货币能长期保存,
见“萧挞凛”(1997页)。
①清朝武官。蒙古正红旗人。初任护军参领。顺治十一年(1654),随宁海大将军宜尔德征明鲁王至浙江舟山,大破南明舟师于海上。十四年(1657),叙功,授拖沙喇哈番(云骑尉)。后从征福建,于厦门战亡,优赠
368—400晋代吐谷浑王。姓吐谷浑氏。※视连长子。太元十五年(390),父卒,嗣立。史称其“性英果,有雄略”,吸收汉族文化,广纳秦陇一带汉族士人,增设司马、博士等官职。厉兵秣马,拥兵2万,欲出击秦、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又译克新和卓、喀沙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子。乾隆五十五年(1790),受命袭父爵。因勤谨奉职,越一年封镇国公。嘉庆二年(1797),以托病不肯当差,被革爵,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