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木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可木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东北科木地方。人无常处,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少事耕种,养马弋猎为生,以独木刳舟。《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古木河卫均作噶穆河卫。明文献又载正统后设有可木卫。同作一处,名亦相同或相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可木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东北科木地方。人无常处,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少事耕种,养马弋猎为生,以独木刳舟。《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古木河卫均作噶穆河卫。明文献又载正统后设有可木卫。同作一处,名亦相同或相近。
彝语音译。解放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彝族奴隶社会的财富级别之一。又作“苏沙”。意为“拥有极少的财产”。为下等户。根据每户占有生产资料和单身奴隶的多少,由本家支议定而划分,以便在冤家械斗调解后分担赔命价
北魏宗室。鲜卑元氏(拓跋氏)。淮南王※拓跋他孙,江阳王钟葵子。自太尉行参军稍转通直郎、宁远将军、司徒等,位至益州刺史。杀戮自任,威怒无恒。州内人士、王贾诸姓,皆召为卒伍,于是合境皆反,梁朝遣将张齐攻逼
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伊斯兰”系阿拉伯文音译,原意为“顺从”,指顺从该教唯一的神“安拉”(中国穆斯林亦称“真主”)的旨意。在中国又引申为“和平”、“安宁”之意。中国旧称“大食法”、“天方教”、“清真教”
汉代对巴蜀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总称。分布范围包括今甘肃南部,四川西部、南部,贵州西南部及云南大部分地区。族属与氐羌、濮、越等族群有渊源关系。各族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极不平衡,有的已进入阶级社会,有的尚
地名。见“胪滨府”(1712页)。
河流名。辽称按出河。发源于内蒙古巴林旗之巴颜五兰峰,东南流,会布雅乃河及牯尔图河,东流入阿噜科尔沁旗界,东南流入达尔罕旗界,没于沙地。清代迄今,沿河为巴林、阿鲁科尔沁、达尔罕等旗游牧之地。
清县名。位于辽宁省东北部,辽河中游东岸。清康熙三年(1664)置。境域东西140里,南北55里。东至吉林乌喇,西抵广宁县,南邻铁岭县,北界柳条边。唐虞为息慎氏地。商、周、秦因之。汉至隋属扶余界。唐为渤
见“耶律突吕不”(1327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至顺二年(1331),宪宗蒙哥子玉龙答失孙彻彻秃由武宁王进封。
鄂伦春语音译,意为“轮流赠送”。一作尼玛杜兰。鄂伦春人分配生活用猎品的一种方式。因地区不同,以此方式所分的猎品稍有差异。居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黑龙江省呼玛县境内的,生活用皮张采用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