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亦屯卫”(871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
古代滇西地区哀牢夷及金齿族先民以木棉为主要原料制作的纺织品。亦作“百叠”、“帛叠”。始见于《后汉书·西南夷列传》,明《景泰云南图经志书》称是金齿的一种主要纺织品,“坚厚缜密,颇类丝绸,土人无贵贱者服之
契丹死刑之一。即坐骑乱踏以碎其尸。《辽史·刑法志》记,辽穆宗※耶律璟“即位未久,惑女巫肖古之言,取人胆合延年药,故杀人颇众。后悟其诈,以鸣镝丛射、骑践杀之。”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兴年号。1185—年?。
傈僳语音译,意为“熊氏族”。旧时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族氏族图腾名称之一。即以熊为氏族图腾,将熊作为崇拜对象,忌猎熊。传说远古时有一姑娘上山打柴,遇一大公熊。被吓昏倒于地,待她苏醒后,公熊已变成一英俊青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置之忽石门卫和正统后设置之忽失木卫作哈实玛卫。
1784—1851清宗室、大臣。镶白旗人。和硕肃恭亲王永锡子。嘉庆十年(1805),封不入八分辅国公,赏头等侍卫。历署镶黄旗蒙古副都统、正蓝旗宗室总族长、内阁学士、銮仪使等。二十二年(1817),因总
见“清文鉴”(2106页)。
地方志书。宋范成大(1126—1193)撰。字致能,吴郡吴县即今江苏苏州市吴县人。原书3卷,今存1卷。作者曾任静江府(治今广西桂林市)知府,广南西路(今广西)安抚使2年,对当地风土人情比较熟悉。该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