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瓦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牧区基层组织的职务名。每个※“足本”(十户长)下设2名。由大头人指派有30头以上牲畜的※“车瓦”(当差纳税者)等级的牧民担任。“尼麦”(意即烧火支差的人)等级的牧民有马者,亦可被指派担任。主要是为头人、足本等传达命令,向本“足伙”(十户牧民)传达摊派各项差役及税收。为长期任职,任职期可免去给头人、寺庙及官府的各项劳役负担。无报酬,属义务性质。不忠于头人、寺庙者,即被撤换,但不能自动退职。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牧区基层组织的职务名。每个※“足本”(十户长)下设2名。由大头人指派有30头以上牲畜的※“车瓦”(当差纳税者)等级的牧民担任。“尼麦”(意即烧火支差的人)等级的牧民有马者,亦可被指派担任。主要是为头人、足本等传达命令,向本“足伙”(十户牧民)传达摊派各项差役及税收。为长期任职,任职期可免去给头人、寺庙及官府的各项劳役负担。无报酬,属义务性质。不忠于头人、寺庙者,即被撤换,但不能自动退职。
古地名。吐谷浑族聚居地之一。又作伏罗川、慕贺川。地在今青海贵德西南巴卡尔河(一说在甘肃洮河上游之波尔波河一带)晋义熙元年(405),吐谷浑王树洛干嗣立后,因遭西秦攻击,率所部数千家奔保其地,遂以此地为
书名。藏文佛学古典名著。又作《布敦佛教史》。全称《善逝教法源流大宝藏论》,别译称《佛教史大宝藏论》、《善逝教法史》、《布顿佛教史》等。布顿·仁钦朱(1290—1364)著。成书于元至治二年(1322)
佤语音译,意为“买来的人”。参见“官教克”(1532页)。
见“阿悉结”(1216页)。
即“解忧”(2373页)。
见“俟力发”(1690页)。
即“古邹大加”(442页)。
见“王甲部”(206页)。
布朗语音译,意为“寨老”。布朗族村寨头人名称。负责分配管理村寨土地,主持宗教祭祀,组织婚姻、丧葬活动,接纳村社成员,对外代表本村社。由选举(神选)产生,届时村社成年男子齐集佛寺,将若干竹签装进罐中,其
见“捕喝”(185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