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勒混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达拉博勒混(藏族),胡博勒混(土族)、霍尔郡博勒混(土族)。明代土族地区每隔一、二年要给西藏宗教上层供献布施,博勒混即负责收取和献送布施的领队。此外,还执掌宗教活动,修寺院、经堂等。均为俗人父子世袭,不辖管百姓和土地。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3人被封为此官职,即达拉博勒混(藏族),胡博勒混(土族)、霍尔郡博勒混(土族)。明代土族地区每隔一、二年要给西藏宗教上层供献布施,博勒混即负责收取和献送布施的领队。此外,还执掌宗教活动,修寺院、经堂等。均为俗人父子世袭,不辖管百姓和土地。参见“藏封土族土官制”(2574页)。
见“契苾歌楞”(1566页)。
即“郅支单于”(1379页)。
古代蒙古萨满教祭祀习俗。古蒙古语音译,意为“以竿悬肉祭天”。据《蒙古秘史》记载,早在成吉思汗的第十世祖孛端察儿(蒙古孛儿只斤氏始祖)以前就流行此习俗。祭祀时,全氏族的成员会聚在一起,将牲畜(或野兽)连
获罪而被流放远方之人。清代发遣东北的流人,主要是汉人。有的因科场案、文字狱、教案,亦有以旗民杂犯等,免死、加等而发配苦寒地方从事苦役,略分为管束、安插、当差和为奴等处置。发遣黑龙江者,以齐齐哈尔为大宗
西藏江孜地方开设通商市场。光绪三十年(1904),据英侵略军胁迫西藏地方政府订立之非法《拉萨条约》开设,暂不收税,英商民于此享有与亚东同样之特权,派商务委员,设立机构。三十二年(1906),英派卧克纳
1831—1861清朝皇帝。1850—1861年在位,年号咸丰。满族,爱新觉罗氏。宣宗※旻宁子。道光二十六年(1846),被秘密立为皇储。三十年(1850),旻宁死,即皇位。即位后不久,即调向荣为广西
古土族语音译,意为“问答”。土族传统山歌。流行于青海民和县赵木川一带,故又称“赵木川花儿”,亦称“阿呷哟”(土族语,意为“姐姐”)。形式有两句头、三句头和四句头,但其曲调只有三个乐句。唱时采用重复或加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至元四年(1267),世祖忽必烈第五子忽哥赤始封,授驼纽金镀银印,一说次年改赐驼纽金印。子也先帖木儿于十七年袭封。后西平王粤鲁赤子老的及忽哥赤裔阿鲁等袭封。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英年号。1005—?。
见“耶律资忠”(1319页)。